男方婚前首付买的房子,婚后共同还贷要加女方名字吗?不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2022-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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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问题有现实意义,民法典对这个问题做了比较明确的规定,我们来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一、如果不加另一方名字,这个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首先,一方婚前付首付,只登记在这一方的名下,婚后有共同还贷,这种房子不会因为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如果以后夫妻离婚,这样的房子产权仍然属于婚前首付一方所有。
但是,夫妻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由享有产权的一方给予对方相当于该部分价值一半的补偿。
如果加了另一方的名字,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不动产以登记为要件,在不动产权证上加上另一方的名字,也就意味着另一方享有了该套房屋的共有权,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份额,对于夫妻之间的共有,在法律上属于共同共有,如果以后离婚,原则上均等分割。
当然,如果结婚时间不长,在具体分割这类房产的时候,法院也会根据离婚的原因、各方过错的大小以及对房屋出资的贡献等因素,来确定适当的分割比例。
以上,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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