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的姚明为什么拒绝耐克1.2亿美元的球鞋合同,却选择了只给5000万的锐步?
姚明的荣誉姚明是我们国家的骄傲。
也是整个亚洲篮球的骄傲。
除了姚明整个亚洲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NBA球星。
要知道整个NBA,可是只有400多位球员。
能在NBA打篮球的可谓是人中龙凤。
也是第1个入选NBA名人堂的亚洲球员。
相比于韩国的河升镇,印度的哈达迪。
日本的田卧勇太,渡边雄太等人。
姚明不知道要高了几个级别。
其实其他国家的NBA球星真的还比不上我,我们国家的2号人物易建联,就更不用说姚明了。
姚明生涯满打满算只打了8年球。
因为后期在范甘迪的手下增重太严重了。
因为那个时候NBA还是强调以内线为主。
没有强壮的肌肉和吨位不好在这个内线生存下去。
刚进入联盟的姚明非常瘦弱,像一个竹竿。
但是到了06年左右,姚明明显地强壮了一圈。
但也是因为这一次增重过于严重。
导致姚明的脚踝难以承受强大的压力。
最终只能在他巅峰期退役。
即使只打了8年篮球,姚明也斩获了无数荣誉。
获得了两次第二阵容,三次第三阵容。
巅峰时期的他场均也能够拿下25分10个篮板。
是联盟中屈指可数的中锋。
耐克低估姚明他也是NBA02年的状元。
也是第1个外籍状元秀。
但是有一件事情一直很奇怪。
就是为什么姚明会拒绝耐克1.2个亿的球鞋合同,去签约只给了5,000万的锐步。
这其实还是得说耐克没有看到姚明的潜力。
第一点原因其实在2003年左右。
也就是姚主席刚加入NBA的时候。
是和耐克合作的。
但是合作的周期非常的短。
差不多只有一年的时间。
再加上耐克那一段时间签约了太多球星。
要知道那个时候可是刚好赶上03白金一代。
包括勒布朗詹姆斯。
我们都知道詹姆斯在进联盟之前,耐克就已经给他提供了一份超级大合同。
准确来说是一份7年9,100万的合同。
那个时候的科比也是如日中天。
刚好随奥尼尔夺得了一个三连冠。
耐克给他开出了5年4,500万元的合同。
那个时候耐克给姚明多少钱?
简直不好意思说。
4年160万美金。
詹姆斯平均下来一年,1,300万。
科比平均一年900万。
姚明平均下来一年40万。
这差距比他们在赛场上取得的成就还要大。
其实在那个时候,耐克这么做也有他们的考虑。
第一的话是刚来联盟,虽然姚明是状元。
但是只在联盟打了一年球,还没有真正地显示出姚明的统治力。
第二点原因第2个原因的话,就是因为姚明的位置是中锋。
众所周知。
中锋他的球衣球鞋的销量是远不及锋线和后卫球员的。
就拿一个最简单的例子来说。
蒂姆邓肯是第一大前锋。
科比布莱恩特是第二得分后卫。
但是在我们零几年看球的时候。
基本上在校园里打篮球的都会有一双科比的球鞋。
也会有穿科比24号或者8号的球衣。
但是你有见过有几个穿邓肯的球鞋,邓肯的球衣的?
不是说邓肯他不厉害。
因为这个位置的原因。
后卫的身高与普通人更接近。
而且打法比内线球员更加的飘逸好看。
更受普通人的喜欢。
那个时候姚明的经纪人说,如果能够给到每年差不多三四百万。
姚明就和他们签约。
那个时候耐克的负责人直言道。
我觉得这是在开玩笑。
因为在他们看来,当时的姚明远不值得这个价钱。
谁知道没过多久就狠狠地打了他们的脸。
锐步签约姚明耐克的这个做法也彻底地激怒了姚明和他的团队人员。
没过多久。
内部也加入到了争夺姚明的战斗中来。
他们给姚明提供的价码还算合理。
能够给到6年4,000万美金。
差不多一年有六七百万我记得好像给姚明的发小刘伟也提供了一份合同。
这个时候耐克研究决定。
给姚明一份7年1.2个亿美金的合同。
因为他看重的是姚明在场上的实力和背后的中国市场。
7年1.2亿的合同。
是当时整个NBA最大的代言合同。
差不多相当于一个詹姆斯加上一个科比了。
但是姚明比较重感情。
再加上此前耐克的做法,确实让姚明很生气。
姚明也果断地拒绝了耐克。
原来只有那一刻拒绝别人的份。
到现在被别人拒绝。
而且还是被他们看不起的一个亚洲面孔,所以说姚明还是选择了更为尊重自己的锐步公司,最终成交的价格也是从7年5,000上涨到了6年6,000万。
耐克总部知道姚明与锐步签约之后。
对当时负责谈判的代表,也是斥责了一番。
因为耐克总部知道没有和姚明签约,他们将会损失一个开拓中国市场的好机会。
从此以后耐克从1997年就开始精心准备的姚明,成为了竞争对手锐步的签约球员。
耐克其实可以签下姚明在这里还要补充一个小插曲。
其实姚明本来是耐克公司,很早就看中了一个球员。
为什么说从1997年就开始在经营姚明了呢?
其实耐克公司,在姚明进入NBA之前也给他提供了很多的帮助。
在当年,上海大鲨鱼俱乐部的副总经理是李耀明。
曾经想逼迫年轻的姚明与长青公司签下一个,可以说是对姚明一点好处也没有的合同。
还是强行想让姚明签署。
这个时候还是耐克公司出面帮忙解决这个事情的。
在1999年。
沙伊峰,也就是耐克的谈判代表与当时年轻的姚明签订了一份为期4年的合同。
是赞助合同。
不是那种球员合同。
第1年差不多为18,000美金。
然后第2年,第3年,第4年,每一年逐渐递增。
合同截止日期也是为2003年。
然后之后姚明成为了2002年的状元秀。
第1个赛季场均获得了13.5分,8.3个篮板和1.7助攻,1.8个盖帽。
没有夺得最佳新秀。
最佳新秀颁给了小霸王斯塔德迈尔。
然后等到续约的时候。
耐克公司觉得姚明没有打出符合他们预期的表现。
所以才发生了之前的那一些事情,所以才决定只给姚明提供一份4年160万美金的合同。
他们也不会想到,才过了一年,姚明就已经在联盟打的风生水起了。
总结在这种利益为上的时代。
姚明还能放弃眼前的利益。
选择了更加尊重自己的锐步公司,也成为了NBA的一段佳话,作为中国篮球乃至亚洲篮球的第1人,姚明场下的魅力不比场上的魅力小。
值得我们永远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