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朝实行分封制延续了800年,如果秦朝继续延续西周的分封制,还会二世而亡吗?
和历史上不会有啥区别。
我们所熟悉的那套中央集权的地方行政制度,其实直到宋代才真正成型。
以秦汉来说,中央派到地方的官员,就是有任期的诸侯。
那个年代的官员管理,实行的是长吏自辟制度,中央只任命几个长吏,其他官吏(称为僚吏或属吏)由长吏自行辟除(任命)。
以郡这一级别来说,只有郡守、郡尉、郡监三名长吏是由朝廷任命,其他官吏都由他们三人按照职责分工自行任命。
而俗话说强龙不压地头蛇,这种长吏自辟制度下,长吏更倾向于任用当地人担任僚属,总不能说自己是外地人下属也是外地人啥都两眼一抹黑。
按照严耕望先生的研究,汉代郡监自辟的僚属全部都是当地人,现存史料中没有一例例外。
秦代的情况恐怕差别也不大。
再看看《史记》对陈胜吴广起义后关东形势的叙述,就会知道,秦王朝此时的问题是秦国与关东六国积怨极深。
六国故地由遗老牵头,杀掉那几个秦王朝派出的长吏,直接利用郡县征兵制征集郡县兵造反——除了那几个长吏是秦人外,其它官吏都是本地豪强(《史记.韩信列传》“贫无行不得推择为吏”,没有一定的家产在秦汉不能为吏),他们与六国遗老之间的联系,肯定要远比咸阳空降来的几个“长吏”更密切。
那么始皇帝分封子孙功臣为诸侯,能解决这个问题吗?
都是咸阳空降来的,换了一批空降的,就能让当地豪强不造反?
无非就是从【诸郡县杀秦之长吏】,变成【诸郡县杀秦之诸侯和长吏】。
当此时,诸郡县苦秦吏者,皆刑其长吏,杀之以应陈涉。
山东郡县少年苦秦吏,皆杀其守尉令丞反,以应陈涉。
诸郡县皆多杀其长吏以应陈涉。
分封了诸侯,最大的改变就是子孙散布天下,在遇到大起义时,或被义军杀死,或投降义军,或加入义军反秦,或成功的闭门自保继续当一方诸侯(如同南越国),但是大秦还是得亡,只是不会像原本那样子孙宗室被一锅端,被杀的一干二净。
始皇晚年长期带着十几万军队在关东巡游而不回咸阳,不是因为他非要坐在车上才能睡着,而是他呆在咸阳会睡不着。
秦军的威仪是六国故地不造反的唯一原因,而陈胜吴广起义后秦王朝没有及时做出反应,让周文大军打到函谷关,这之后要秦王朝想不二世而亡,就只能指望章邯人品爆发再灭一次六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