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公账收到个人账户打进来的款项,但开票要开公司名称,这样合法吗?
2022-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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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公账收到私人打款却对公开户开发票是否合法?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情况,寥寥数字,确实没法准确判断,只能按常理推测回答!第一,私人打款时是否注明了转款用途?
如果注明是代某某公司支付某某款项,对应的有某某公司转款给该私人账户或者挂了其他应付款等证据链做支撑,发票开给公司不但合法而且没有风险。
第二,公司和个人签订代付款协议的,同上,也合法没风险。
第三,个人打款给公户,开公司发票没有注明也没有协议,即便是真实交易,如何证明?
要知道很多真实交易是需要证据链做支撑的,没有证据或证据链不完善都会有被稽查补税的风险。
第四,所谓的真实交易不是我们认为的真实而是税务部门认为的真实,比如,我们购买物资,没有发票,只有转账记录和合同,我们可以做账但是不能税前扣除,为什么呢?
因为证据链不完善啊,如果强行做税前扣除结果会如何呢?
不言而喻!为什么说三流合一、四流合一,为的是各个环节可以互相映衬,互相证明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证明业务的真实性,真实性不是嘴巴说的,是要证据证明的。
如果没有三流一致四流一致也行,只要你能有证据证明交易的真实性,绕弯路多少还会存在风险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