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迟迟不放贷,卖家如何维权?

2022-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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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先银行审批通过,也仅代表同意借款,就算签了贷款合同银行也有条款明确包括银行自身情况(比如额度、政策变化)的放款条件,也就是说银行没有非贷不可的义务,也没用过错责任的,所以这点认识还是要清楚。

二,二手房按揭通常是卖实收取首付后就办理过户手续配合买家办理贷款。

所以,卖家的风险是大过买家的。

有人认为约定好贷不了款不视为违约,这显然不现实,房子己过户到买家名下,卖家想取回不是合同取消那么简单,而必须以再次交易的形式办理不动产登记变更。

如果买家不配合,还只能走诉讼程序。

三,基于上述情况,很多中介的居间合同把这种情况用条款“买卖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推掉,也就是我拿了中介费不管了。

我上个月卖房,在中介公司(贝壳找房)的格式合同上加了以下约定,供大实参考:4、若乙方无法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取得银行贷款支付房款,需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自行筹集房款支付甲方,未履行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按本协议第10条之规定的违约情形执行。

若已办理过户手续后违约,除按本协议第10条之规定的执行之外,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实现撤销变更登记所支付的全部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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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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