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无能的穷男人宁可垃圾桶里捡吃的也不犯罪做坏事,应该如何评价?
这问题能看出来几个问题:1、有能耐的男人就是去犯罪去做坏事了?
或者男人犯罪或者做坏事就是有能的表现?
实不苟同。
2、此男人是穷才垃圾桶捡吃的?
还是选择了垃圾桶捡吃的这种生活模式?
!如果因为穷,不得已垃圾桶捡吃的作为过度,我认为不丢人。
韩信尚有胯下之辱,孙膑也曾装疯卖傻,含辛茹苦不都为了活下去吗?
!如果此男人选择的是这样一种生活模式,那么第一他可能是个窝囊无能怂包蛋,第二他可能是个看破红尘,看透人世的旷达之人。
(当然第二种可能极少)3、即使垃圾桶捡吃的也不犯罪。
这说的是人的基本问题!您看现在的社会,富贵不能淫者极少,贫贱不能移者不多。
为什么?
穷则思变,天经地义,贫穷便要想办法,但是妨害了别人的利益,违反了公众的道德,就是犯罪!犯罪怎么样?
就走到了另一条道路上。
贫贱不移,实乃为人之本。
4、绝大多数老实本分的人,尽管没能穷到捡垃圾吃的地步,却也牢牢守着自己的本分,忍着自己的贫穷。
我们只看到了他们的无能窝囊,却没看到他们是社会的财富吗?
如果,大多人都因穷而变,为穷而动,轻则坑蒙拐骗,重则铤而走险,这社会还了得吗?
5、更确切些说,捡垃圾吃却不作奸犯科者,有大致这样几种情况。
第一种,懒惰所致,懒到了无头无脸的地步。
懒惰为贼,不死也奸。
这样的人懒得做任何事儿。
尽管有民政部门收留他们,洗涮干净,人模人样,没几天,跑了,故态重做。
他们就是那类虽生犹死的典范。
说到偷到犯罪,他们更懒得去做。
与垃圾为伍,以流浪猫狗为伴,就是他们的生活样态。
第二种,作奸犯科后一个城市一个城市地流浪。
以此面目保全自身。
听我公安局供职的朋友讲过,有这样的人。
他们也算苟且偷生。
第三种,智力不全,无亲无故之人,只能如此,被社会抛弃的人。
这样的人值得同情,需要有关部门解决安排他们的生活。
第四种,以此为掩护,白天踩点夜里作案的人。
肯定有,我不敢肯定哪个是。
哈哈。
第五种,捡一类型垃圾卖,捡另一类垃圾吃,以垃圾为生的人。
可千万别小看他们,虽然很多吝啬成癖。
人家一天可能是你收入的好几倍!我邻居就有个捡垃圾的老人,退休工资不低,儿女都成家了,工作也都不错,但他耳聪目明,就爱捡垃圾。
偶尔也捡别人的丢弃食品——节俭得变态!儿女屡屡劝说,怎奈老人家就是不听。
老人很健康,儿女也没办法了,只要随他乐意就行——实属没法儿!老爷子活了九十五,攒了四百多万,堪称奇人。
作者阿尚青子图片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