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后一般多长时间能判刑?

202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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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将案卷退还侦查机关,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如果在批准逮捕前,犯罪嫌疑人在押的,侦查人员在看守所宣布嫌疑人被批准逮捕的决定,嫌疑人在逮捕证上签字。

如果嫌疑人不在羁押,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将其送至看守所羁押。

二,侦查机关在检察院批准逮捕之日起,在2个月内继续侦查,搜集证据,然后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院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卷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起诉条件,移送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如果检察院认为证据还需要完善,则将卷宗材料退还给侦查机关补充侦查。

侦查机关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

检察院在收到补充侦查的卷宗之日起,在一个月内审查起诉。

经过审查,如果认为还需要补充侦查,则还可以将卷宗退还侦查机关一次,侦查机关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

如果案件疑难、重大、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5条第一款只规定,侦查机关在二次退补侦查期限内,仍然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提请批准逮捕检察院的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期羁押期限一个月。

如果在延长羁押期限内仍然不能侦查终结的,侦查机关在延长羁押期限届满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45条第二款之规定,提请省级人民检察院延长羁押期限2个月,侦查机关在批准后2个月内侦查终结。

如果在2个月内仍不能侦查终结,案件符合交通不便、流窜罪案、集团作案等情形,还可以再次提请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羁押期限2个月。

三、检察院将案卷移送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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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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