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官员的工资到底有多低?相当于今天多少?

2023-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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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历史上,明代奉行的是“薄俸”制度,清朝人修《明史》时甚至认为,“自古官俸之薄,未有若此者”。

大家都知道很多明朝诸如海瑞、于谦等清官清贫的故事,那么,明朝官员都很“清贫”吗?

其收入的真实情况是怎么样的呢?

明末清初的著名思想家顾炎武曾经感叹“自古百官俸禄之薄,未有如此者”。

顾炎武的这一观点影响很大,后世几乎所有研究明史的人都有类似的观点:明代官员工资很低,贪污是低薪制导致的,穷是“当贪官的主要理由”。

事实上,明代的俸禄是朱元璋于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定下来的,后来成为有明一代的定例。

朱元璋在制定工资标准的时候,难道会不给他手下的官员基本的生活费?这既不合情理,显然也不可能。

而且朱元璋也认为,他给官员的工资是够他们养家糊口的,甚至可以算是优厚的。

这就产生了历史的吊诡:一边是官吏们喊工资很低,而另一边朱元璋则说工资已经给得足够高了,你们若再贪污,到时候杀头抄家可别怪我狠。

难道是有一方在撒谎?

那么,明朝的工资标准真的很低吗,两方谁的说法更可信呢?

先看朱元璋的理由。

洪武二十五年八月,朱元璋颁布了一份反腐教材,叫作《醒贪简要录》。

这份教材详细记载了朱元璋制定官吏工资标准的理论依据。

明代正一品官员的俸禄是每月禄米87石,一年1044石。

明代的一石米大约是现在的155市斤,按现在一斤米值2元钱算,年薪大概是32万元。

在明代,正一品官员相当于现在的总理副总理一级,一个大国总理,年薪3 2万元不能算高。

但是,《醒贪简要录》的算法却让我们吃惊,让我们感觉到这份工资其实并不算低:米来自稻谷,加工1044石米需要2620石稻谷。

而要生产2620石的稻谷,则需要用田873亩。

种田需要耕牛,按一头牛耕地50亩计算,需用牛17头。

田间劳作方面的人力花费,按一个人种田15亩计算,需要57个人耕种。

收割之后,农夫挑一担未脱粒的稻禾只能出4斗稻谷,所以1044石米需要6550挑。

如果从田里把稻禾挑到打谷场是一里路,再回去挑也要走一里路,来回就是2里,这样算下来为了挑担就得走13100里。

因此,正一品官员俸禄每月87石米看起来似乎不多,但为了这份俸禄,老百姓却不知要花费多少劳力和辛苦。

光是挑担就是一个万里长征的路程,你能说这份工资少吗?同时古代的生产力低,一石米的价值在古代绝对比现代高很多。

由此可知,朱元璋在制定官吏工资标准时并没有让官吏空着肚子干革命的意思,相反,他认为官员“若将所得俸禄养家,尽自有余”。

明代官俸之薄,堪称历代之最。

从俸薪来看,明代与唐及五代相比,显然低了许多。

据于慎行《谷山笔麈》一书的考察,明代宰相(即内阁大学士)的月俸,还不到五代北汉时的一半,与唐代相较,更是相差甚远。

内阁大学士的官俸尚且如此之薄,那些下层官员的俸薪就更显低薄。

据吕坤《呻吟语》记载,仓官每月的俸粮,只有1石;驿丞的俸金,一年也只有7两银子。

如此低薄的官俸,甚至不如普通的衙门服役人员的工食银,难免导致这些下层官员出现“不足供饔飧”的生活窘况。

明朝廷为了让官员维持还算体面的生活,只好在常俸之外,给官员一些额外的津贴。

尽管在明代尚无“养廉银”之说,但这些津贴目的还是为了让地方官员“养廉”。

明代官员津贴,主要有以下三项:一是差旅津贴,包括官员上任时的“道里费”,地方官员朝觐时的“盘费”。

“道里费”的额度及其等次,大致为知府50两银子,知州35两银子,知县30两银子。

地方朝觐官员的“盘费”,道途远的多达100两银子,近的则为50两-60两银子。

二是柴薪银。

这项“柴薪银”津贴,实际上往往多于官员的月俸。

如万历二十一年(1593)九月二十八日,冯梦祯正好任职南京国子监,就在这一天,他收到的月俸仅为1.78两。

至于“柴薪银”,则收到了两项,其中额定的柴薪银为3.6两,另外又有冬季柴薪银加上闰月柴薪银共计13两余。

三是“廪给银”。

如李乐任福建按察司佥事,照例每天有廪给银3钱,每月合计9两。

仔细分析明代官员的家庭收入状况,大抵可以发现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官俸低薄,且呈整体下降之势。

明代官俸先是以钞折米,继而以布折钞,最后又有折银之例。

正是因为官俸由本色改为折色,才使明代官俸与历代相比,最显低薄。

尤其是在实际发放及支取的过程中,因为“国用浩繁”而导致国家财政收入减少,更使官吏俸给,“什撙节其六七,所得不给其所费”。

当然,所谓官俸低薄,不过是相对而言。

若是与普通人相比,官员的俸给收入,实则较为丰厚。

譬如说一个兵部尚书,他的月俸高达60石,而一个士兵的月粮仅仅1石,亦即尚书的收入是士兵的60倍。

二是官员俸给因官品、地域而存在着一些高低差别。

官员品级高,俸米高;品级低,俸米低。

这是制度规定。

尤其是一些得到皇帝宠幸的官员,更是因为兼职而支取数份俸禄。

例如,洪熙元年(1425)正月,杨士奇在少傅、内阁大学士二职之外,再兼兵部尚书一职。

明仁宗所下旨意规定,杨士奇可以兼支三份俸禄。

后因杨士奇极力推辞,才改为支取两份俸禄。

此外,明代南北两京官员的俸禄,同样存在着一些差异,体现出北高南低的基本特点。

例如,南京各部的主事,每月支米3石,而北京各部主事则可月支4.5石,且折俸亦不同。

三是官员的额外收入明显高于基本收入。

就官员收入来说,明代的官俸微薄,但额外收入很高。

明代官员以“禄俸”为主的基本收入,与借助于“贪饕”而得的额外收入,两者之间的比较,正如曹于忭所言,出仕做官之人,他们的禄俸“原自有限”,纵然“官至黄堂”,一年的俸薪也不过200两银子,但是,他们通过将“火耗”“赃罚”这些原本法律禁止私用的钱财归入私囊,或者借助于更多的“暮夜金”,亦即诸多受贿的钱财,所得额外收入显然远超官俸。

据韩霖的记载,有一位知县致仕之后,对自己的“囊赀”加以检点,大致有白银5000两,再加上“黄金彩缯”折合白银1000两,共计有6000两银的收入积余。

知县的俸薪,即使为官10年,也就不过总收入450两银子而已。

有一个误会性的偏见必须得到澄清,即一入仕途,即可致富发家。

其实并未尽然。

在明代的官员群体中,同样开始出现了贫富分化的现象。

明代官员的贫富分化,显然取决于官品的崇卑,亦即在大官与小官之间,生活境遇迥然有别。

由此而来者,则是明代官员家庭生计的两极分化:一是家计富厚。

据何良俊《四友斋丛说》记载,在松江府的官员群体中,如布政司参政宋恺、御史苏恩、主事蒋凯、员外郎陶骥、主事吴哲,家中均“积至十余万”。

家资高达10余万两银子,显然已是相当富厚。

即使新中的进士,或因家本素封,或因迎合官场趋奢之风,纷纷过起了奢华的生活。

这些官员大多已经相信,奢华的生活可以通过日后的官场生涯得以维系。

换言之,官员的身份可以换取富厚的生计。

二是家计清贫。

在明代的官员群体中,确乎也有不少人的生计,仍然处于一种清贫的状态。

明代官员家庭生计,并非一概是“朱门酒肉臭”的景象。

据谈迁《北游录》记载,崇祯朝的内阁大学士薛国观,称得上位极人臣,但他被抄家时,所抄没之财,不过“六百金”,亦即区区600两银子。

此外,薛国观居住的房舍,客厅只有三间,居室也不过四进而已,而且均是“世产”,即祖上传下来的房产。

又如,东林党人魏大中在江南官户普遍接受富户诡寄的风气下,却从不接受他人投献、诡寄,自登科乃至掌垣,家中仅有田25亩。

至于那些身为官员典范的清官,更是无不家计清贫,其例俯拾即是。

值得注意的是,自明代中期以后,很多初任官员陷于困顿的窘境,甚至导致“京债”的盛行。

以观政进士为例,据万历三十二年(1604)李廷机的上疏可知,他们在观政候选之时,生计已是相当“空乏”,甚至不得不向他人“称贷”。

至于那些在京城候选末职的官员,更是穷困潦倒,有的甚至依靠做裁缝度日。

为了偿还这笔债务,官员上任之后,除了“剥下”之外,只能“借库银以偿之”。

明代官员贪贿索赂,甚至盘剥百姓,盖有其因。

毫无疑问,无论是穷官、冷官,还是清官,明代官员的家庭生计,仅可称之为“清贫”,实则与普通民众之“贫困”存在着不小的差异。

换言之,官员生计的清贫,是一种相对的贫困化,有时甚至是文人士大夫喜欢“哭穷”的习惯所致。

随之而来者,则是明代官员快乐精神的内在分化:一部分官员仍然坚守“孔颜之乐”,不以贫贱而慕乎外,不以富贵而动于中,能够做到安贫乐道;另一部分官员则转向基于“不知足”之上的“富乐”,甚至为了及时行乐而放弃官德操守。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市舶司副使罗伦,家里十分贫苦,来客人时,妻子要去邻居家借米;广西道御史刘准的工资太低,养不起妻儿,于是向同事、上司们借钱借米,后来刘准病死,家里根本还不起;还比如山西巡抚秦铉为封疆大吏,自己的妻儿老小居然经常吃不饱。

在明朝,清官大多是这样情况。

以七品县令的工资标准而论,月薪是7.5石大米,年薪只有90石,与一品官员的月薪差许多。

但按照《醒贪简要录》的算法,也需要70多亩地、5个农民专门为之生产,光是挑那些稻禾就需要走1000多里地,所以,很难说这个工资标准低得让人无法接受。

若按照现代经济学的计算方式,一般可以用恩格尔系数(食物支出/消费支出总额)来评价一个人的生活水准,系数≤20者为极度富裕、系数20—40的为富裕。

照明清时代的通常说法,一个人吃饭每天需米一升,每月需米三斗。

中国古代的家庭人口数据则显示,每户平均是4—5人。

县令月薪7.5石米,假如其一家是5口人,那么吃饭每月需米不过1.5石,仅占月薪的20%。

米是主食,假定其他食物花费与米的价值相同或稍低,那么,按恩格尔系数计算,工资可以使县令一家处在系数≤40的水准,因此他虽然算不上极度富裕,至少也应该处在富裕水平。

这么看来,朱元璋当时制定的官吏工资标准并不像顾炎武等人所说低得让人无法接受,反而算得上是“厚禄”了。

但是,明代官员生活拮据似乎又是事实。

这里面的原因到底出在哪里?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俸禄标准执行不到位、物价上涨等等,但最根本的原因还不是这些,而在于中国古代的家庭制度,特别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那么明朝为何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

原因有两点,其一,朱元璋制定的工资标准有问题,除了太低外,它的构成还有问题。

正一品官员名义上年薪是1044石,但实际上为米12石、银215两5钱1分2厘、钞7128贯。

其二,随着物价水平的上升,白银的涌入,以及明朝滥发宝钞,导致官员手中的俸禄贬值。

曾秉正是江西南昌人,距离南京有一段距离,居家回乡还是需要一笔路费的,但没想到曾秉正居然拿不出这笔钱!实在是没有别的办法了,曾秉正做出了一个惊人的举动,他为了筹措路费,把自己的亲生女儿卖掉了,“贫不能归,鬻其四岁女”。

朱元璋听到这个消息,非但没有同情,反而将曾秉正处以宫刑。

还有一个例子,海瑞是明朝著名的清官,他担任的最高职务是南京督察院右都御史,是正二品的高官。

1587年,海瑞病死后,副手佥都御史王用汲前来吊唁,发现海瑞家“葛帏敝籝,有寒士所不堪者”,棺材都买不起。

王用汲深受感动,和同事凑钱,“醵金为敛”。

明朝在历史上延续了276年,时间不可谓不长,而且也取得了很多发展成就,但让很多人想不到的是,这个朝代的官员俸禄真的不高。

我们认为明朝采用的是“低薪养廉”的俸禄制度。

接下来将重点介绍明朝的“低薪养廉”的情况。

明朝俸禄制度初创于洪武四年,最终定型于洪武二十五年。

俸禄制度也由原先年俸、月俸双轨制变成了统一的月俸制。

学者巢靓指出:明朝正一品官员的俸禄是月俸米只有八十七石;此外,随着官员品级的降低,朝廷发放的俸米相较于它们上一个品级相应地递减。

递减的标准如下:“从一品至正三品,递减十三石至三十五石,从三品二十六石,正四品二十四石,从四品二十一石,正五品十六石,从五品十四石,正六品十石,从六品八石,正七品至从九品递减五斗,至五石而止。

”(这里主要引用的是赵翼在《廿二史札记》的论述)也就是说,到九品官员那里,月俸米只有五石。

而且,官员们并不一定能领到相应的米粮,因为明廷会将米折成钞票、胡椒等纸钞和调味品。

看似官员可以得到普通老百姓无法得到之物,实际上,正如学者巢靓所理解的那样,在明朝,钞票是很容易贬值的,而且非必需品的调味品也很难换取必需品。

以明朝的从九品芝麻官的俸禄来计算,年俸仅六十石。

那么,一石到底相当于现在多少钱呢?

巢靓引用《明会典》中的记录指出,成化二十年时,一石折为银两七钱。

一石为七钱,六十石就相当于四百二十钱。

依据一两银十六钱的换算关系,四百二十钱等于二十六两左右。

一两相当于现在多少钱?

介于通货膨胀等各种因素,很难给出一个固定的值。

目前普遍观点是:明朝的一两银相当于现在的约660元。

那么,明朝从九品一级的官吏的年收入大概是17160元,相当于每月工资1430元。

一个官员得此俸禄确实不高。

对比来看,清朝九品官员俸禄可达三十五两;宋朝县丞有五百四十两;元朝九品官员年俸也是六十石,不过还有俸鈔三十贯。

明朝文官一品大员冠服显而易见,低薪养廉想要成功,只能靠一点,那就是官员的政治觉悟。

官员的政治觉悟高体现在大公无私这一点上。

如果没有足够的无私精神,低薪养廉是不可能成功的。

以海瑞为例。

海瑞任淳安县令一职的时候,工资经七折八扣,实际领到的是12石大米,27.49两银子和360贯钞。

钞很不值钱,可以忽略不计。

仅以12石大米、27.49两银子来计算,它能不能使一个五口之家过上相对来说还算不错的日子呢?明清时代的社会经济史研究表明,当时普通百姓五口之家每年如果有30两银子,日子已经可以过得相当不错了。

有学者曾推算过清代江南人的年生活费支出,大致情况如下:1,每年每户(以一家五口计)日常生活所需口粮为米15—18石(以常年米价1石值银1两为准,约需银15—18两)。

2,副食(包括油盐、肉荤、菜蔬之类),全年每户支出约银7两。

3,全年每家用布匹支出大约用银3两。

4,燃料每年支出约银3两。

这样,全年生活费支出总计为银30两左右。

以海瑞的俸禄,一家的生活不至于非常困难。

那么,为什么海瑞连两斤肉都买不起呢?原因主要在于:海瑞家人口多,与老百姓一家五口没法比。

海瑞在淳安的时候,除了老母、妻子之外,还有三个女儿、两个儿子,加上家仆、丫鬟,可能还有奶妈,总共有十来口人。

十来口人用这点工资,生活就不免有些拮据了。

因此,明代官员哭穷的真正原因不是因为工资低,而是因为家口庞大。

海瑞的家庭结构已经算是非常简单的,生活标准也不算高,但已显得捉襟见肘了,至于其他官员就可想而知了。

明清时代官员工资显得低的另一个原因则是娶妾制度。

海瑞75岁去世的时候,身边还有两个小妾。

明清时代纳一个小妾不会少于百两银子。

这大概也是海瑞身居二品官员(都察院右都御史)而死时没有多少银子的原因,否则凭工资和他相对节俭的生活习惯,生活是不应该如此的落魄。

由上可知,所谓明清时代官吏工资过低,实际上是相对于官员相对庞大的家口以及娶妾等家庭问题才造成的。

但朝廷支付官吏薪水,并没有理由连官员娶妾的钱都承担。

据说当时被查出的贪官95%包二奶、三奶,本来他们的俸禄足够生活所需,之所以还要贪污,显然也不是因为工资太低,而是相对于包二奶、三奶的大笔费用支付工资才显出不够用的。

现实如此,历史亦然。

另外,我们还要考虑一个因素,就是官吏生活大多奢侈,国家好像也没有理由要为此埋单。

官吏不能像老百姓一样生活,那是他们的事,至于因自己生活水平过高而导致自己的工资不够用,以致于成为贪污的理由的话,那么“理由”永远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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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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