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明文规定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而大多私企工作时间却是12小时?可以告吗?

2022-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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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告,肯定也会有人告,基本上你告了之后就必须得再找下一家,或者是自己创业。

我们国家《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分为两种:一种是标准工时,标准工时,是每天工作8小时,每个月加工不超过40小时。

而且晚上加班、周末加班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也不一样;另外一种就是综合工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因工作性质特殊或者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需在一段时间内连续作业,采取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

这样你周末加班,节假日加班,你的加班费可能会减少,尤其是淡量季比较明显的企业。

原则上,综合工时是需要到劳动部门备案的,但没有备案,按综合工时计算的企业,有没有,估计劳动都不是很清楚。

其实在许多单位,12小时工作制,才是正常的工作时间。

而且在招聘信息上都可以看得到。

劳动部门和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也都能看到得。

但为什么大家都在漠视呢?

因为“民不告,官不究”。

有的时间,你告了,可能你还耗不起,得看当地的执法人员。

有的时间我都为别人眼中“血汗工厂”富士康说话,因为至少人家遵守了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人家按劳动法执行了加班费的规定。

吃住等福利比不少企业好,看看我们内地不少劳动密集性企业,能与富士康媲美的,可能也不多吧。

这也是为什么不少人打工如果不能进国企或者是央企,优先选择外资企业,其次是合资企业。

好好读书吧,有的时候即使改变不了阶层,也改变不了命运,但机会总是会比普通人要多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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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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