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否据《易传·乾文言》的“同声相应,同气相求”的思维,来理解,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问:可否据《易传·乾文言》的“同声相应,同气相求”的思维,来理解“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答:不可以。
因为“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是类比,也就是由此及彼的推理方式,是感性思维,从心理学上来说,是联想,从哲学上来说,它的关注点是形而下的具体事物。
“玄之又玄,众妙之门”则不同,是抽象思维,它的关注点不在具体的某事和某物,在于形而上的道和理。
但是,玄之又玄的思维方式,又与现在西方的理性思维方式不同。
理性思绪是以线性的判断推理为特点,注重对事物中某一方面情况的深度理解,而玄之又玄,注重的是对事物内在本质的整体把握。
这个问题的前半部分,来自《易传》,是儒家思想的根源。
后半部分,来自《道德经》是道家思想的基础。
两者都是受到《易》的影响而产生的。
《易传》本身就是孔子对《易》的解读。
《道德经》中变与不变的思维方式,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出自《易》。
但因为孔子和老子二人着眼点的不同,使得儒道思想体现出不同的特点。
老子注重的是形而上的建构,而孔子更注重道的现实应用性。
于是,我们就看到,道家思想,高高在上,有出尘之气;而儒家思想不免婆婆妈妈,有烟火之气。
但二者单独存在,都不能代表中华文化。
只有合在一起,才能体现中华文化的风韵。
中华文化好比是道,是太极,而儒道两家,就是太极所分出的阴阳。
道家主静,为阴,儒家主动为阳。
阳,看得见,好理解。
阴,看不见,难理解。
但合而为一,才称为太极,才是道。
下面我们简单地剖析一下。
对于传统文化的理解,最好的方式是追本溯源。
把源头的意思搞明白了,结论自然就出来了。
“同声相应,同气相求”出自《乾 文言》。
这是孔子对乾卦卦辞的解释。
原文是这样的:九五曰:“飞龙在天,利见大人”,何谓也?
子曰:“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水流湿,火就燥;云从龙,风从虎;圣人作而万物睹。
本乎天者亲上,本乎地者亲下,则各从其类也。
”“飞龙在天,利见大人”。
是乾卦九五爻的爻辞。
我们都知道,《易》是一部算卦的书。
本来是用于占卦的过程中,得到的结果是乾卦,九五爻动。
其结果,就是“飞天在天,利见大人。
”这是一个大吉的结果。
意思是,占卜者可以得到“大人”的赏识或提携,大吉。
我们又知道,易是为大人者谋。
在古代,特别是上古时期,占卜有复杂的过程。
下层小民,根本不懂,要占也无从占起。
所以,占卦者都是君主、王侯。
明代朱元璋就曾问过刘伯温一个问题,假如我得到“利见大人”的结果,谁是大人?
这里有个重要问题,朱元璋已经是皇帝了,谁敢在他面前自称“大人”呢?
刘伯温说,飞龙在天的龙,指的是皇帝,大人指的也是皇帝,无论是谁见了朱元璋,一定是对双方都有利的。
刘伯温说的,基本上不错。
但在《易》的本意中,龙肯定不是指皇帝本身。
而是指事物中,动的积极的活跃的部分,是一个形而上的概念的具体和形象化。
当皇权渗透到文化中以后,文化本身的生动和鲜活一定会被破坏。
当皇帝成了龙之后,龙就不能随意说了。
但是,从朱元璋和刘伯温讨论的问题里,可以表现出“利见大人”有阴阳两重性。
这种两重性体现一个“见”字上。
我们知道,“见”不但有看见的意思,也有显现的意思。
后者在修辞上被解释成“通假”,“见”同“现”。
但在“利见大人”中,“见”既是不单纯的看见,也不是单纯的“显现”,而是两者合二为一。
实际上是主客观统一在一起。
大人,简单地说,就是领导者。
小孩子称父母为大人。
古代平民称官员为大人。
父母是一家之长,官员是一州一县之长。
都是领导者。
同是在《乾 文言》中,孔子对大人的定义是:夫大人者,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其吉凶。
先天而天弗違,後天而奉天時。
天且弗違,而况于人乎?
况于鬼神乎?
利见大人,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领导能力显现出来。
见大人,大人是客体。
现大人,大人是主体。
见大人,是自己被上级提拔。
现大人,是自己的领导能力被下级,被群众见到和承认。
在这里,主体也客体的相见也好,显现也罢。
背后都有欣赏和赞同之意。
双方是属于同一类别的。
这里就有“物从其类”的意思。
孔子的解释,也就是这个意思。
鸟听到鸟叫会呼应,狗听到狗吠也会回应。
火向干燥的地方烧,水向潮湿的地方流。
云从龙,虎从风,这就是物从其类。
飞龙在天,利见大人,也是这个意思。
君子的品德被承认,承认他的,一定也是具有君子品德或者追求的人。
君主提携后进,所提携的也一定是具有君子品德的人。
飞龙在天,说白了,就是君子的品德已经显现,领导能力被别人承认。
这就是乾卦九五爻文言中所表达的意思。
这个意思的内涵非常丰富,与内圣外王相关,与个人的品德修养也相关。
但仅以同声相应,同气相求这句话来说。
反映的思维方式,就是类比和联想。
这与文学上的比兴传统是一致的。
而且,儒家的解读始终与现实的事业相关联。
“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出自《道德经》第一章: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我们看一下这一段,它的表述与上面《易传》的表述有很大的不同。
最直观的就是,这里几乎全部是抽象的概念。
是从一个概念到另一个概念的推理。
最主要的是,这些概念都说不清楚,或说,无法定义。
要理解,只能靠悟。
这里的概念有“道”,“常道”,“名”,“常名”,“有”,“无”,“有名”,“无名”,“妙”,“徼”,“玄”。
每一个概念,大约都讲不清楚。
只要讲,一定是错的。
因为“道可道,非常道。
名可名,非常名”。
我们可以这样理解。
道是形而上的,名是形而下的。
有名了,一般会有实体。
没有实体,就算是有名了。
人们也理解不了。
比如“道”。
名字是有了,但永远说不清楚。
第二句也可以断句为“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第三句也可以断为“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
”我们把“欲”去掉,“此两者”指的是“有”和“无”。
这一段讨论的是名和实,有和无的问题,即名实之辩,有无之辩。
妙,简单地说,就是事物的本质。
徼,是边界,是此物与彼物的差别。
事物的有与无,名和实之间的关系,就是所谓的玄。
因此,《道德经》中,玄之又玄的思维,是一种冥想式的思维。
与同声相应,同气相求的类比方式,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