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税务稽查,前任会计离职,现任会计配合,能签字吗?
2023-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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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处理过集团下属三家公司的税务稽查,这些问题都是前任财务经理留下的,那家伙还在公司。
确认违法事实的过程说明都是我写的,也是我带着公章,去税务稽查局签字领回的《税务处理决定书》。
税务稽查整个过程就是稽查局提出问题,让企业去解释说明,比如当时我处理的那三家公司都是因为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伪造培训会议,最后因为那些皮包公司被查到了,才被顺藤摸瓜查到的。
说难听点,违法犯罪证据确凿。
最后也是写说明,扯七扯八,认罪伏法。
最后结案的时候,稽查局会出具一份《税务处理决定书》。
稽查局会打电话给财务负责人,带着公章去领回去,该罚款罚款,该补税补税。
去年年底有家子公司,我去税务局柜台更正报表前后就搞了两次,最后补了1万多的税,缴纳了5千多块滞纳金。
其实,现在并不像过去那么严格,首先只要不是情节特别恶劣,你把税补了什么事没有。
像我处理的那几家公司,都是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有两家一直亏损,所以也没罚款,也没补税。
那有人问了,为什么都亏损了还虚开发票?
当时老板在申报政府补贴项目,研发费用不够,就伪造培训费,虚增了研发费用。
所以,你去签字按手印,只是代表公司去确认,并不是代表你个人。
当然了,在这个过程中你也要学会保护好自己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