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给你的启示是什么?
秦始皇可称为大帝的原因,就由他接受了商鞅变法,使人与人群以及社会和国家,由整体族群为一个生产单位转为由一个夫妻家庭为一个生产单位了。
整体族群为一个生产单位,被学术界述成多种形态:有说成是:共产主义式的,有说成是国有式的,有说成是集体所有式的,有说成共有公有式的,有说成是奴隶式的。
特点是,家有千口,主事一人。
即:所有人必须听从主事人的。
商鞅变法以前,劳做有功绩的人,受奖,由其族长领职以后,平均分配给族人每户人家共同享用的。
并且管理族群的主持人,由族长的长子长孙继承的。
商鞅变法以后:劳做有功绩的人,自己亲自领奖,携带回自己夫妻家庭,同自己的老婆孩子共同享用。
与其他任何人无关了。
而,人群管理的人员产生,由功绩最大的人当选。
这一制度最终普及到了全世界。
特别是欧洲白种人,不论具体居住地球哪里,工业化时又进步修改成:不论是谁,以前怎样,是做什么的,都可以以个人身分与其他具体个人,组成一个生产单位。
这样的生产单位起名为公司。
这一变化的进程是人口不断增多造成的,与其它因素无关。
地球人口仅几百几千人时,都由五大人种同居一处的存在方式。
这样不同人种才可以不近亲通婚,而可以同其他人种相互通婚的。
狼.狮.猴等等,当幼仔成年以后,雄性被驱除群体以外,去寻找无血缘的群体共同生存的,都是防止近亲通婚呢。
当地球人的人口众多以后,不同人种单独居住在一个大陆板块上,这样黑种人居非洲,红种人居各大洋的海岛与岸边上,白种人居欧洲,黄种人居亚洲北冰洋南北美洲,青种人为以前混血儿。
这样,同人种内不同种族同居一起,占用的地块就成为现在的国家板图范围。
一个国家内:有多个民族,人口少时不同民族互通婚。
人口众多以后,不同民族单独居在一处,占用的土地,相当现在的省。
一个省内:有多个氏族,人口少时不同氏族互通婚。
当人口众多以后,氏族单独居住,占用的土地,相当现在的市。
一个市内:有多个姓族,人口少时同居一处互通婚。
人口众多以后,姓族单独居住,占用的土地,相当现在的县。
一个县内:有众多的家族,人口少时同居一处互通婚。
人口众多以后,家族单独居住,占用的土地,相当现在的镇。
一个镇内:有众多的五世同堂的家庭,人口少时同居一处互通婚。
人口众多以后,五世同堂的家庭单独居住。
所占土地相当现在的乡。
一个乡内:有众多的夫妻家庭,占地范围就是现在的单姓村庄,本村内的人不准通婚,可同其他村庄的人通婚。
在中国,周朝时总盟主的周王室,没有土地可分封了,才引发姓族单独居住的各诸侯分裂,引发出春秋战国时期出现的。
所以各诸侯以国为姓。
每个诸侯国的一切由王主持。
诸侯王就是大族长。
现在欧洲地域内的各国,就是中国春秋战国时期的状态。
但工业化使欧洲成为几个单独个人凑成一个公司生产单位的现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