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女方不承担抚养费,男方后来车祸身亡,车祸所得的赔偿如何分割?
从法律上说,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后,那就已经不存在财产上的任何联系。
尤其是女方不承担抚养费,那对孩子就没有任何监护权。
但是,这个事情复杂的地方在于,男女离婚后又生了一个二胎。
如何分配这笔钱,既要从法律上考虑,也要从情理上考虑。
车祸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很多人搞错了一件事情,错误的把车祸的赔偿当成了遗产。
从法律上说,赔偿金属于精神损失费以及丧葬费的赔偿,和遗产不沾边。
所以,这笔赔偿的钱如何分,就不能按照遗产来分配。
精神损失费,哪些人可以分?
原则上父母、配偶、子女都可以分。
但是,夫妻已经离婚了,就不在分钱的人里面了。
丧葬费如何分?
那就是谁出钱办的丧事,这钱就是谁来拿。
这笔钱,也和女方没有任何的关系了。
所以,这笔赔偿金从法律上来说,和已经离了婚的女方,没有任何的直接关系。
但是,他们二人又生了一个二胎。
所以问题出在这里,女方是否有对二胎孩子的监护权?
如果女方不愿意抚养二胎,那这笔钱不管从法律上还是情理上,都和女方没有任何的关系。
女方,就不应该分哪怕一分钱。
但是,如果女方坚持要二胎的监护权,那这笔钱从法律上说,就可以分一点。
从情理上说,也应该分一部分。
父亲车祸去世,二胎的孩子也有分钱的权力。
而女方作为监护人,有替未成年保管钱财的权力基本上一个家庭,只要涉及到“钱”,都会争的鸡犬不宁。
二胎的孩子,妈妈可以是监护人。
爷爷奶奶,也可以是监护人。
如果再涉及到钱上面,那估计又是争的头破血流。
如果女方,最后能拿到二胎孩子的监护权,只要去法院起诉,法官肯定会同情弱势一方,多多少少都会判,能获得一部分钱。
而且,从情理上面说,一个女人带着孩子,孤苦无依,分点钱也是应该的。
我老家那边就出现过这样的事情,夫妻两口子刚离婚,还没回到家,男方出车祸去世。
本来说好的,孩子给男方。
但是女方突然反悔,要争孩子的监护权。
男方车祸,最后赔偿了60多万。
然后女方就和孩子的爷爷奶奶争监护权。
大家可以想一下,孩子爸爸不在了,妈妈去和爷爷奶奶争监护权,肯定有优势的。
不出意料,法院最后把孩子的监护权判给了女方。
然后女方就继续去法院,想要从赔偿金里面分一部分。
女方很聪明,她知道自己已经没分钱的权力。
就是利用孩子博同情,最后成功的分走了15万。
然后这女的很极品,把孩子带在身边没一年的时间,就准备再嫁人。
她不想再把孩子带着,就直接把孩子扔给爷爷奶奶,然后人就消失了。
孩子爷爷奶奶没办法,只能继续照顾孩子。
毕竟小孩才两三岁,大人再有不对的地方,也不能牵连到小孩。
有一句这么说来着,“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不管法律上如何规定,只要女方有心争夺赔偿金。
都避免不了一场,亲人间争夺钱财的“腥风血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