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死亡现场是一种什么感受?

2022-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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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刑辩律师,笔者没有直接看到过死亡现场,但是却通过代理相关案件看到过卷宗内侦查人员拍摄的现场勘验检查照片,血腥的场面让人心存恐惧、不寒而栗。

笔者简单讲述一个代理的故意杀人案件:阿丙离婚后与阿媚相识,并发展成为恋人,二人谈婚论嫁之时,阿媚及家人向阿丙提出30万的彩礼,阿丙坦诚自己只能拿出10万,为此二人发生争执,阿媚据此提出分手,二人遂多次发生争吵。

阿媚就将阿丙的号码、微信等全部删除,并外出躲避阿丙,阿媚认为时间一长阿丙就会知难而退。

阿丙找不到阿媚,就向阿媚父母索要恋爱期间的花费,阿媚父母直言要钱找阿媚,再说那些钱都是阿丙自愿花的,两个人谈恋爱花钱是正常的,作为大男人恋爱不成就要钱,真是丢人掉价,幸亏阿媚没有嫁给你。

阿丙本来就认为自己被阿媚及其家人“欺骗”,越想越气,加之找阿媚未果,就认为是阿媚父母把阿媚藏起来了,遂决定报复阿媚父母。

阿丙准备好尖刀、绳索,径直来到阿媚父母家里,声嘶力竭的问阿媚父母阿媚到底在哪?

阿媚父母说不知道,阿丙掏出尖刀对阿媚父亲胸口就是二刀,阿媚父亲当场毙命,鲜血喷薄而出,客厅地面瞬间流淌大片血液,充斥着血腥味。

阿媚母亲大喊救命,阿丙用手套将她的嘴堵住,然后拿出绳索将她捆在板凳上,阿丙对着她说给阿媚打电话,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阿丙刚把手套拿掉,阿媚母亲就大喊救命,阿丙对着她颈部就是二刀,鲜血喷射而出,鲜血染红了她的衣服和地面。

阿丙自知闯下大祸,他到父母坟前磕头之后,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阿丙因婚恋纠纷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并致二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虽有自首情节,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遂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看到卷宗照片,除了令人心惊胆战的尸体,就是让人窒息的血迹,充斥着令人恐惧的血腥场面,除了内心深处的畏惧,就是对于犯罪分子暴行的震惊。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多行不义必自毙。

对于生命的轻视,对于法律的蔑视,对于情感纠纷的无视,决定了阿丙刚愎自用,铤而走险,不惜代价,注定走向人生的不归路。

冲动是魔鬼,冲动一出祸相随,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平浪静。

阿丙本可以有更多更好的选择,但是他却一意孤行,制造血案,酿成无法挽回的后果,令人警醒,发人深思,短时的忍耐可以平息矛盾纠纷,理智的退让可以创造宽松环境,唯有对生命和法律心存敬畏,才能走好人生的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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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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