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存疑不批捕,又二次退查,是否表示案子基本上黄了?
202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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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基本是%98没事了。
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只有三次补充侦查的机会,到了三次必须无罪释放,也就是常说的退检,只能退三回,不然的话一直来回退,那犯罪嫌疑人岂不是一直在看守所了。
这种情况一般都是公安分局的认为达到了逮捕的条件,但是检察院认为没达到,这样就产生了专业上的分歧,但最终是以检察院为准,这也是检察院得使命,让权利不滥用。
像你这样情况比较少,一般都是在37天内,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基本人就会无罪释放,因为超过了37天,到时候如果是无罪释放的话,可申请国家赔偿。
按天算赔偿,甚至办案人员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所以37天过后还存在你说的这个补充侦查的话,对办案人员还是有很大压力的,他要努力获取新的人证物证来举证,不然到了三检,之后这个案件就要终结了。
这个时候嫌疑人可以进行相关权益的维护,疑罪从无也是为了维护犯罪嫌疑人自身的一个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