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如果倒闭了,客户保费是不是也就都没有了?

202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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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三方财富公司为客户做财富规划和资产配置,公司拥有保险经纪牌照,虽然未必有职业保险代理人或律师咨询那样准确。

但就从业经历简单回答一下题主这个问题。

首先我想借题主听到的保险公司员工如何推销说一下:绝大多数保险公司的员工一般都会说“在中国保险公司不允许倒闭破产,这个是保险法规定的,受法律保护”。

这种说法确实很吸引眼球,能抓住老百姓的心,但理性仔细琢磨一下又觉得不大可能,的确这种说法是存在误导的。

让我们看一下具体原因。

首先在中国保险公司一般来说都是股份制有限公司,既然是公司就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第十章“公司解散和清算”(一百八十条至一百九十条)以及《公司法》全文并没有特指保险公司不得解散、清算、破产倒闭。

同时也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保护和约束。

那么为何保险销售员会普遍强调《保险法》和保险公司不会倒闭呢?

这要先从保险公司分类说起。

在中国主要的保险公司分类有:人寿保险公司,财产险保险公司,以及再保险公司。

其中再保险公司是为其他保险公司分担风险的,其业务与我们大众不发生关系。

财产险公司顾名思义,主要以财产作为被保标的比如我们常见的有车一族“车险”,保障房屋暴雨漏水暖气爆裂和燃气爆炸“家财险”,以及企业大型办公用品、厂房、设备等的企业财产保险等等。

最后是我们接触销售最多的人寿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从名字就能看出是以人身健康为标的保险公司,用于将生老病死意外伤害对家庭造成的经济冲击转嫁给保险公司(因此买保险就是买平安、就是买太平这样的广告语本身也是误导,毕竟买了保险不等于不出事,真有这种保险也是佛祖上帝出的)。

说完保险公司分类,我们来看一下保险销售津津乐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注意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这个是社保的法律),《保险法》其中第三节:保险公司(包含第六十七至九十四条)第八十九条“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保险公司解散,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很多保险销售非常喜欢用该条款说事:看,国家立法说保险公司不能倒闭。

但我们要明确一点,不得倒闭和不得解散是两个概念,同时法律条款里也说了,除被依法撤销外,因此如果保险公司严重违规和出现重大损失,是可以依法撤销的。

另外《保险法》第九十条 保险公司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保险公司或者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保险公司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

而第九十一条讲的就是保险公司破产后清偿顺序。

因此,保险公司是可以破产、重组、以及清算的。

重点来了,《保险法》第九十二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从《保险法》第九十二条我们可以看出“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即便依法破产或者依法撤销,保险公司旗下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另一家人寿保险公司,如果没有人接单,那么国家保监会就会出手强制指定另一家保险公司接单承保。

保险销售人员口中的安全,来自这个法律条款。

当然九十二条也限制了仅人寿保险公司的人寿保险合同受到法律保护,因此财产险保险公司或者人寿保险公司非人寿保险合同,不再法律保护范围内。

相比而言,车险和家财险以及在财险公司购买的短期医疗保险更存在与公司倒闭无法赔偿的可能(尽管概率极低)。

综上所述,大家投保的人寿保单(重大疾病险、各种年金、终身寿险、增额终身寿险)的的确确受国家法律保护,相比之下银行存单仅仅受保险基金保护,更加安全。

商业保险如同汽车上安全气囊一样,并不是必备品(相信很多人并不知道在我国安全气囊不是必备不可的配件,很多低配车没有气囊),安全气囊是属于风险控制,一旦发生风险可以减少损失。

而商业保险是风险转移工具,将风险造成的财产财富损失转嫁给保险公司。

保险也不是万能的,没有一份商业保险可以解决所有问题,甚至可能连针对性的问题都不能完全解决,比如之前国内报道一个家庭孩子得了脊髓性肌肉萎缩症,西安交大附属二院4天话费55万,因为使用了进口药诺西那生钠,完全需要自费,而且还需后续治疗费用。

的确现在的百万医疗险一般100-600万是可以报销这些费用,但更好的一针治愈的药物Zolgensma高达210w美元(合计1400万人民币),这就不是医疗险能覆盖的了(买2-3份除外,不过一般人也没必要买这么多份)。

很多人都在骂保险公司不同意带病投保,那我也想问一辆没过年检的车保险公司会承保么?

,或者已经出事故的车保险公司承保后会理赔之前的事故么?

至于诟病保险公司为何不先体检而是要求如实告知,《保险法》第十六条明确指出,投保人需如实告知保险公司询问的问题,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最后想说的是商业保险是富人财富规划传承的工具,同时也是穷人和很多中产的奢侈品,穷人买不起,成年中产阶级很多人身体都已经出现各种症状导致需要加费投保甚至无法投保。

我同事亲身经历,老父亲癌症,在医院询问大夫爱答不理,直到说了老人有有商业保险后,大夫才眉开眼笑的给出各种解决方案,这是因为医保只涵盖不到3000种基础药,医生也无能为力,而商业保险是可以覆盖基本全部药品的。

如果家庭财富允许,尽量给自己和家人上做一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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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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