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书上记载的,就是真的吗?
我认为大部分是真,一小部分是不实。
我觉得历史有三种。
第一是真实历史,这个是不得而知。
第二文字(图画)记录历史,主要是史书。
第三考古出来的历史。
第一种不讲,也没法讲。
我们了解历史主要通过史书。
史书主要有正史和野史,正史一般由国家任命官员(史官)撰写。
野史很多都是担任过史官的官员个人撰写,他们接触很多档案。
还有一些就是官员、士人所撰写笔记、典籍,都能作为参考。
因为史家也是人,在写史过程中难免会带有个人情感,还有就是政治原因。
为圣者讳,为尊着讳。
中国第一部通史《史记》就是由司马迁撰写,但是个人而非国家主导。
当时司马迁官职是太史令,负责掌天文、历法、撰史。
司马家族历代都是担任这一类官职。
司马迁的父亲去世三年后,司马迁当上太史令就开始收集、整理国家存放在石室金匮的史书典籍。
司马迁还亲自去过很多地方考察。
史记写成后司马迁曾藏了一本在深山之中,但至今未曾发现。
汉武帝时曾删除了一些。
东汉时曾删了史记十几万字。
也就是说今天我们很看到的史记不是司马迁的原版,是后人増补。
卒三岁而迁为太史令, 紬史记石室金匮之书。
—《史记太史公自序》后受诏删《太史公书》为十余万言。
—《后汉书杨终传》我前面也讲过史家也是人,在撰写史书时难免会带有个人情感和受政治原因影响,比如史家会选择史料,例如甲,做了十件好事八件坏事。
史家写史时只记录了那八件坏事。
这样我们后人看史就会觉得甲这人太坏了。
只记后果没有记前因,比如史书上讲甲拿刀要杀乙,乙为自保把甲杀了。
我们就会觉乙也是不得已。
如果前面加上乙强暴了甲老婆呢?
史书在几千年传承中难免会有遗失遗漏。
像尚书我们今天所看到的就不是原文。
但是就算是同一本史书所讲的同一件事都会有冲突,何况是不同史料笔记。
比如曹操杀害吕伯奢一家的事情,正史《三国志》是没有记载。
但是其他的史料有记载。
《魏书》的记载伯奢不在家,其子抢掠,曹操是自卫杀人。
《世语》和《杂记》的记载是曹操怀疑伯奢的儿子要杀他,所以曹操先下手为强。
三个史料来看只是动机不同。
按《魏书》曹操是自卫是没有罪。
《世语》和《杂记》因怀疑而杀故人的家人,这就是有罪了,特别是在道德层面。
《魏书》是曹魏人编撰,有维护之意也正常。
(王沈)与荀顗、阮籍共撰《魏书》,多为时讳,未若陈寿之实录也。
—《晋书》史书所记载不一定就是真。
比如陈寿撰写《三国志》时有人讲丁仪、丁廙曾经在曹国很有名望。
陈寿对他们的儿子说:“你们送我一千斛米,就替你们父亲写篇好传。
”丁仪、丁廙的儿子没有送米给他,因此陈寿没有给丁仪、丁廙写传记。
这个记载出自《晋书陈寿传》。
但是据陈寿撰写的《三国志陈萧王传》中的记载。
在公元220年曹丕继魏王位后就把丁仪、丁廙和其家族男丁全诛杀了。
请问丁仪、丁廙还哪来的儿子?
或云丁仪、丁廙有盛名于魏,寿谓其子曰:可觅千斛米见与,当为尊公作佳传。
丁不与之,竟不为立传。
—《晋书陈寿传》文帝(曹丕)即王位,诛丁仪、丁廙并其男口。
—《三国志陈萧王传》因为史书有遗漏、错误、冲突和迷糊不清楚的地方,于是出现一批为史书作注的史家(学者)。
作注的目的补充史料,注解解释、校正。
对于史料有误的地方,附上点评或者存而不评。
比如《三国志武帝纪》记载官渡之战曹操的人马不足万人,伤亡两三千人。
裴松之作注时反驳,理由有三个。
第一袁绍的人马要真是曹操十倍,那应该包围曹军。
从曹操多路出击,袁绍不能阻止,说明曹军不会那么少。
第二很多史书都讲曹操坑杀了袁绍八万人或七万人。
七八万人逃跑,岂是八千人能抓住。
袁军俘虏十倍于曹军,又怎么会不反抗。
第三曹军的人数是说少了,只是为了夸耀自己。
《三国志锺繇传》记载锺繇曾送两千匹到前线。
本纪(三国志武帝纪)和《世语》都记载曹操本来就只有六百匹马。
那钟繇送到前线的马那去了?
一也。
绍若有十倍之众,理应当悉力围守,使出入断绝,而公使徐晃等击其运车,公又自出击淳于琼等,扬旌往还,曾无抵阂,明绍力不能制,是不得甚少,二也。
诸书皆云公坑绍众八万,或云七万。
夫八万人奔散,非八千人所能缚,而绍之大众皆拱手就戮,何缘力能制之?
是不得甚少,三也。
将记述者欲以少见奇,非其实录也。
按锺繇传云:“公与绍相持,繇为司隶,送马二千余匹以给军。
”本纪及世语并云公时有骑六百余匹,繇马为安在哉?
—裴松之我举一个魏主曹髦被刺身亡事件。
在《三国志三少帝》的记载只有一句话。
高贵乡公卒,年二十。
但据裴松之注引的《汉晋春秋》、《魏氏春秋》所记载魏主曹髦率兵攻打司马昭时被其部下成济所杀,下令的是贾充。
《干宝晋纪》虽然没有记载过程,但也指出罪魁祸首是贾充。
陈寿是晋朝的官员,他也不敢直书。
虽然是成济所杀,贾充下令。
但这跟司马昭是有很大关系。
如果不是裴松之为《三国志》作注,也许真像就埋没了。
《汉晋春秋》、《魏氏春秋》、《干宝晋纪》到今天都已经失传了,所留下的内容都是裴松之为《三国志》作注内容。
第三就是推理和考古历史。
推理就是根据不同史书和事情符不符合常规。
这个在历代为史书作注是最常见。
比如我们所熟知的三顾茅庐,《魏略》和《九州春秋》的记载是诸葛亮先去见刘备。
裴松之认为按诸葛亮《出师表》所讲,是刘备先去见诸葛亮。
比如明史中讲明武宗跟蒙古小王子十万人大战数天,明史讲斩杀对方几十人。
空手打架都不止,何况拿着刀。
明史还记载此战后小王子数年都不敢入侵。
如果只是死几十个人,是不符合逻辑。
又例如《宋史》中记载金国金兀术讲:岳少保五百骑破吾十万。
我认为岳飞军事是很历害,但没历害到八百人打败金人十万吧。
这有点吹牛吹过了。
史书上很多事情都不会直书,有良心的史家只能隐约暗示。
很多事情在逻辑上根本不通,公布出来的事情往往掩盖真相。
比如诸吕之乱、霍氏之乱,从《史记》和《汉书》的记载来看,说他们要造反称帝,这不是很扯淡吗?
我个人认为是冤案。
历代大多数谋反案都是冤案。
历代忠臣都是被奸臣害死,其实幕后主谋是皇帝。
但史官不敢这样写,只能把一切责任扣在奸臣身上。
这个考古是研究和辩别很有力的一种方式。
比如司马迁的《史记》很多内容都在近现代考古挖掘中的商周甲骨文和青铜器铭文的记录相符合。
例如史记记载孙膑留有兵法世传。
但一直以来没有见过这本书。
上世纪考古挖掘的银雀山汉墓发现《孙膑兵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