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专项编制是不是只能管理岗人员有资格转入?
2019年起,全国自上而下开展实施综合执法改革。
我讲讲朋友小王在这场改革中的亲身经历。
小王是持有有效期内执法证件的且从事执法工作已经有10多年了。
小王转入综合执法队伍却一波三折,至今利益还得不到保障。
开始被拒综合执法队伍门外。
尽管小王长期在一线执法,被主管部门拒绝划入综合执法队伍的理由是小王是工勤身份。
综合执法改革方案明确,严禁将不符合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规范的人员划入综合执法队伍。
主管部门开始以此为理由,罔顾小王长期从事执法工作的事实,不尊重历史,不尊重劳动。
上级批复综合执法队伍的性质并不是公务员单位,仍然是以前的一类事业单位。
况且2019年时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规范也尚未明确。
为什么一改革就要把小王这样的工勤身份人员拒之门外呢?
综合执法改革方案也同时明确,要老人老办法,不能因为改革造成人员断崖式分流。
通过考试进入综合执法队伍。
和小王一样具有工勤身份的、持有执法证件的、长期在执法岗位上的人员多次和主管部门反映,综合执法队伍编制少,最后主管部门通过采用委托第三方考试的方式确定了进入综合执法队伍人选,有幸小王通过了考试,划入了综合执法队伍。
编制很长时间划不入综合执法队伍。
本以为进入综合执法队伍就万事大吉了,没想到小王编制工资社保等却迟迟无法划入综合执法队伍。
原因是编制部门、人社部门也同样认为小王是工勤身份无法划入综合执法队伍。
进入综合执法队伍半年后,领导出面多次协调,像小王这样的工勤身份执法人员编制才勉强划入综合执法队伍。
无法转成管理岗位完全堵塞了晋升通道。
早在2002年中央就明确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要从身份管理转由岗位管理。
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
每一类岗位有自身的岗位条件。
像小王这样的,有大专学历、有执法证,从事执法管理工作,理应可以转为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工资比工勤岗位工资普遍高。
人社部门却把小王这样的人员固定设置为工勤岗位。
小王转不了管理岗,却在干管理岗的工作。
因为又不在从事具体工勤岗位工作,工勤技能等级也无法晋升,收入得不到提升。
当初小王想进入综合执法队伍目的就是可能考虑执法队伍尽管现在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将来可能会是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以后有参公的机会。
其实小王如能转为管理岗,根据现有参公条件,在管理岗或者专技岗的可以参公。
可如今,仍然是工勤岗的小王,参公梦破碎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