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发短信给取保候审者说“你案己受理,你有权辩护”,这是什么意思?
2022-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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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接到检察院的电话通知,那说明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犯罪证据链,经过检方论证,认为已经达到和满足起诉的条件,准备提起诉讼了。
不过,在正式提起诉讼之前,具体负责公诉的检察官,会约见犯罪嫌疑人,就有关的事项会做些了解和沟通。
按照正常情况,公检法系统如果通知涉案人员某些事项,会用办公电话直接通知,不会以发短信的形式通知。
而且就题主所说的接到的短信内容是:你案已受理,你有权辩护!从语句上来看,也不符合我国司法部门的标准文书,到像是港台和西方影视剧中的台词。
要知道,作为涉嫌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本人,如果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那么会对于被起诉者的辩护权给予保障、保护。
简而言之就是被起诉者自己可以花钱请律师辩护。
如果不想请花钱的律师,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被起诉者可以要求检察机关、法院提供和指定免费的律师辩护。
毕竟法律明文规定,刑事案件在审判环节,被起诉人员必须得有律师辩护。
当然,被起诉者拒绝律师辩护的除外。
终上所述,题主说收到检察院的短信通知,真实性存疑,属于诈骗短信的可能性不能排除。
如果题主所说属实,那么建议去检察院找到负责公诉你的检察官,核实清楚,以便明明白白,避免节外生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