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人民的名义》中的高育良书记?
评价高书记不能用非黑即白的标准来,到了这个级别的领导,不是简单的好坏来评判了,高育良是属于副部级,在沙书记未到任之前,一直幻想着自己能否再进一步,成为正部级领导,我相信,高书记坐到这个位置,在他以往的任上,一定是有所建树,他的政绩也一定是可圈可点的,不管是工作能力,政治手断,情商智商都一定在线,并且他的政治素养很高,那么这里有人会反驳我说,他和“小三”结婚,牺牲环境为赵公子批复酒店建设项目等,也算政治素养高?
好,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两件事。
和小三的问题,高书记的手段不可谓不高明,但是人家是合法的,只要人家是合法夫妻,我们就无权指责人家是否道德的问题,所以高书记和原配离婚,并秘密与“三”结婚,这是不争的事实,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合法,所以旁人无权干涉指责,要说指责,那么原配是最有发言权的,但原配为什么不去指责,而且配合他演戏这么多年,某些理由看似合乎情理但也不一定值得推敲。
为赵公子批复酒店建设项目,我认为,这个问题更无需指责高书记,首先我们来看看赵公子是谁?
那可是省委书记的大公子啊,谁敢得罪,如果得罪,那么你的政治生涯定会就此终止,一个混迹于官场的高官,视职位如生命,谁会冒此风险去断送自己的官路?
其次对于主政官员来说,在其治下,他的政绩看什么?
一定是看经济增长指标,其他一切在这个面前都是无关紧要,那么从这个角度来讲,该项目的审批,就显得更加合情合理合法了,罪从何来,只是涉及到后期的环境污染问题,那么试问全国各地有多少类似的项目在大力上马、投入运营,环境问题是百年大计,在技术如此发达的今天,通过技术手断来规避和治理该项目造成的污染问题,不是什么难事儿吧。
我们再来说说用人,有人说他错就错在用了祁同伟,我也不想用对错来衡量祁同伟,各位朋友,如果你接触的多了,见得多了,你会明白我这句话的意思,有些事儿不便于说的太清楚,懂的都懂,而我认为祁同伟恰恰是最真实的,他也是一个合格的公安厅长,有能力,有担当,有责任,有抱负,更有血性,是全剧中最有血有肉的人,也是最最贴近现实中的人,从能力的角度,高书记用错了吗?
从知恩图报的角度,高书记用错了吗?
从祁同伟帮助乡亲们可见一斑,他是一个知恩图报之人,所以高书记用人无错,但最终老高还是倒了,为什么,究其原因,我给他归结为缺失党性原则,是的,党性!党性是什么?
那就是要有所为有所不为,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懂边界,他错就错在法无禁止皆可为上,对于普通人或者一些蝇头小官尚可,但对于他这种高级别官员,是万万不可,他这个级别,要非常爱惜自己的羽毛,所以高书记的最终落败就在党性原则没把握住自己,失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