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期间孩子溺水身亡,老师有责任吗?

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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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五一的时候,在我们县里的一所学校发生了一件令人悲痛的事,三个学生溺水身亡。

五个六年级学生相约在假期里一起去水库边游玩,由于当时的天气比较炎热,这五个学生便脱了衣服去旁边游泳。

不料,稍微深一点地方的水是特别冰凉的,有三位学生游得比较远,然后就腿抽筋,在水里扑打个不停,另外两个刚下水,还以为同学在闹而已,后来在喊救命了。

那两位同学才知道出事情了,便向四周大喊救人。

由于水库边没有什么人,于是两人跑到有人的地方呼救,等救援队伍来到的时候,三位学生早已沉入水库,等捞上来的时候,这三位学生已经不幸溺水身亡。

事情发生后,三个孩子的家长租了三个冰棺,把孩子的遗体直接拉到了学校门口。

当时正是五一假期,学校都放假了,没有人。

于是他们又把冰棺拉到了教育局门口,然后家属们穿着白色孝衣一边撒纸钱,一边喊自己孩子死的冤,需要赔偿。

他们要求:孩子出了事,学校管理不严必须赔偿,班主任工作没做到位必须赔偿,每家要求赔偿五十万元。

教育局领导立即把校长以及那几个孩子所在班的班主任叫来了解情况。

学校每年均会多次利用班会、校园文化宣传、家长交流群等方式对学生进行防洪、防溺水的相关教育。

在放假前,学校还发放了两张《假期安全须知》和《安全责任书》。

这资料都是一式两份,班主任那里都有存档。

可是,这些东西家长根本不看,咬死了就是学校和班主任的责任并把冰棺放在了教育局门前的大路中间。

该学校校长认为,学校和班主任没有任何责任,不应该承担如此巨额的赔偿,出于人道主义,自己可以自掏腰包出个万儿八千的抚恤金,但索赔五十万不可能,学校根本无法接受。

调解的时候,警察也说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政府、社会、学校和监护人等都有相应的责任,但保护责任并不等同于监护责任,其中监护责任是第一位的,也是保护未成年人最直接、最具体、最有效的。

而且在这起事件中,学校和老师已经尽到对学生教育、管理的职责。

由于家属们一直在闹,让他们去法院起诉也不去,最后教育局迫于无奈,与家长沟通协商后每家赔偿了五万元。

群众们听闻这件事后,一方面为这几位学生感到心痛,另一方面,也为那些家长的做法感到心寒。

这些家长平时对孩子的教育不管不问,一旦孩子出了问题就闹学校、闹老师、闹班主任。

这种谁闹谁有理的情况是错误的。

中小学生嬉水溺亡的悲剧每年都会发生,家长们一定得注意,教育好孩子,生命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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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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