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被抢打中还能爬起来走路吗?
那要看是被枪击中什么部位,如果是击中手臂,因疼痛或多或少的会影响到行走速度,但如果击中的是腿部,那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这条腿不可能再走路了。
千万不要低估了小小的一粒子弹,它的杀伤力是非常巨大的,枪伤和刀伤所带来伤害是完全不同的,疼痛感也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刀伤是割裂伤,它所带来的痛感仅仅是割裂痛一种,而枪伤是多种伤害造成的痛感,绝对是常人无法理解也无法忍受的。
穿透伤:子弹出膛高速穿进体内,从理论上讲,如果只是单一的穿透式疼痛,有一定忍耐力的人是可以忍受的,但事实子弹的伤害并不是单一的。
撕裂伤:子弹没有锋利的刃口,完全是靠高速穿进体内,其结果必然导致肌肉组织的拉伤。
有视频慢放显示,子弹穿进体内的瞬间,条网状的肌肉组织会被拉扯的变形,直至扯断撕裂。
烧灼伤:想必朋友都知道,烫伤是非常疼痛的,而且会持续很长时间,值得一提的是,普通的烫伤仅限于人体表皮,就能产生难以忍受的疼痛。
子弹高速出膛,飞行时和空气发生磨擦产生高温,穿入体内,会对肌肉组织造成烫伤,这种疼痛决非普通人可以忍受的。
气爆伤:子弹进入体内的同时,把一部分空气带入体内,在高速作用下,会向前方冲击,无形中对肌肉组织造成了一定的损伤。
最直观的例子就是,被执行枪决后的死刑犯,子弹穿入后脑只留下很小的一个弹孔,而从前脸穿出后,会变得面目全非,留下很大一部分炸裂式伤口,这就是气爆伤。
子弹综合性伤害的威力是巨大的,所产生的痛感也是其他伤所产生的痛感无法比拟的。
本人在部队服役时,在看守所执勤是需要携带枪支的,按中队的规定平时执勤是枪弹分离的,也就是实弹匣在子弹袋中,冲锋枪上挂的空弹匣,其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发生枪支走火,造成伤人事件。
但有部分新兵刚开始上岗执勤,面对几百上千的在押人员,尤其是到了晚班岗,夜深人静时,总是担心在押人员发生暴力行为,因此,就有个别新兵,不按规定私自枪弹合一,甚至子弹上膛后只关闭了保险。
有一名姓迟的新兵就是如此,记得是晚十点的岗,正巧赶上看守所的管教在训戒违反监规的在押人员,迟新兵站在管教室门口看热闹,因训戒时间稍长,迟新兵看的注意力也够集中,下意识的右手开始摆弄着枪支。
当手指扣动扳机的一瞬间,一声枪响,迟新兵就坐在了地上,抱着腿佝偻着身子,疼的直哆嗦,脸上的汗哗哗地往下流。
送医后经检查,子弹是从小腿后部射入,从脚底部穿出,典型的一枪俩眼。
据他事后描述,枪伤的疼痛感是任何语言都无法贴切描述的,中枪后思维还没有反应过来,自己就坐在了地上,这是下意识的反应,是不受思维所控制的,巨大的疼痛使他产生了恐惧,这种疼痛是从未经历过的,所以当时他以为自己生命可能要终止于此了。
疼痛到了极限就会产生一段时间的麻木,当这种麻木过劲后,是连续几天的疼痛,迟新兵说这种难以忍受的疼痛虽然无法准确描述,但终生都难以忘记。
枪伤是锥心挖骨难以忍受的痛,究其原因,不是单一伤害造成的疼痛!从理论和实际两个方面中就可以得出充分的结论,那就是腿部中枪后是绝对无法走路的,枪伤的疼痛不是单靠毅力就能克服的,那是一种无法支配身体进行有效克制的疼痛,世上有很多事情不是靠个人行为就能够解决的,道理相信朋友们都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