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已经被判刑,但是判决书没有,问律师要他说没有用,不给。家属应该怎么办?
我觉得这律师的说法不正确,当然家属问律师要也找错对象了。
其实家属要判决书是有正确途径的,也是很容易的。
而遇到这种情况,作为家属怎样拿到判决书呢?
正确的途径是向法院索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23号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当庭宣判的,应当在5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辩护人和被告人的近亲属。
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应当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辩护人和被告人的近亲属。
因此,如果被告人已经被判处刑罚了,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收到法院判决书,说明法院送达不到位。
因为法律规定,判决是必须要送达到近亲属的。
如果法院或者其工作人员故意不送达给被告人近亲属,法院的行为是违法的。
作为被告人的近亲属,被告人判刑宣判后,至今没有收到判决书,现在怎么办?
近亲属可以和辩护人联系,或许辩护人该给被告人亲属转交判决书而没有转交,也可以直接到法院刑庭领取判决书,如果刑庭不给,还可以书面形式将相关情况反映给法院纪检组,因为给被告人近亲属送达判决书是法院的义务,而不是由其亲属乞讨。
而作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应当会收到法院的判决。
律师不把判决书给被告人近亲属也是可以的。
但是其应当协助被告人家属领取到相关的判决书。
如果说辩护律师认为近亲属拿到判决书没有用,而不给。
我觉得他的思想意识是错误的。
首先,作为被告人的近亲属,他对被告人的判决书是有知情权的。
他们知道被告人被以什么犯罪定罪量刑,受到什么样的刑罚,或者还要在民事赔偿方面有什么样的后果。
其次,在该法院判决的基础上,后期还有什么样的法律程序可走,是否要上诉或为罪犯申诉方面,他们要知情权或者一定决定权。
再次,被告人近亲属收到法院判决,对罪犯的改造方面也有一定的帮助。
他们可以通过对判决结果的了解,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发挥引导罪犯改过自新积极正面因素。
所以说,被告人近亲属拿到判决书是有很好的一面,并不如该律师说的没用。
总之, 司法解释和刑事诉讼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而法官却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办,属于法官失职行为,或者法官平时不注意查阅司法解释,而忽视了当事人的权利。
没有把精力投入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