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给农村低保户一辆轿车并过户其名下,这时低保户还符合条件吗?
202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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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乡镇民政办主任,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这种情况下肯定不符合低保条件。
为什么这样说呢?
亲戚之间的这种“给”,比如题主说的这种情况并过了户,在法律上来说就是“赠与”的关系。
而对于那辆车就算是农村亲戚的私人财产。
按照低保政策的规定,低保的条件有两个,一个是“家庭共同生活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另一个是“家庭财产符合当地政府规定”。
随着经济的发展,低保中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财产符合规定”也在不断变化。
但是至少在目前这个阶段,农村低保家庭拥有车辆绝对是一个红线。
因为全国各地方经济发展有差异,有些经济发达省份对财产这一块有很大“豁免”条款,比如缴纳社保,比如维持基本生活的车辆等等可以予以豁免,但绝大多数省份对农村低保户家庭拥有车辆仍然是一条红线,不予豁免。
省市县至少每个季度都会对低保户进行大数据比对,像拥有车辆这种情况很轻易就会比对出来,乡镇民政部门要对次进行专门的解释和回复。
农村低保户家庭拥有车辆基本都会被认定为违规,肯定要追缴违规低保金并追责。
即使符合豁免条件,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相关工作人员轻易都不会用豁免。
所以,像题主说的这种情况,肯定不符合低保条件,已经享受低保的也肯定会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