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邻居说我蹭他家暖气,非让我给他500块钱蹭暖费,该给吗?

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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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大姐去交今年的取暖费,却被通知要补交去年的热损费560元钱 。

翟大姐说她家的房子没有住人,但是物管表示:因为邻居家供暖,热量通过墙体导热已经散发到她家屋子里,所以,不管住不住人,都要按规定交百分之三十的热损费,如果不交,以后再交钱也不给供暖。

家里不住人,该不该交热损费?

翟大姐家的这套房子已经买了好几年了,只是去年才装修完, 打算今年冬天住进去,这几天小区正在收取暖费, 翟大姐也去交费。

在排到她的时候,工作人员给她开具了一张名为取暖热损费的单子,按房子居住面积的百分之三十,她家应该交纳热损费560元。

翟大姐不明白啥意思, 就告诉他们自己家里以前没住过人,但工作人员却说:不管住不住人,只要去年没交暖气费的,今年必须补交百分之三十的热损费。

翟大姐不服气,要求工作人员给出合理的解释。

这时经理过来对她说:热损费就是别人家供暖,热量顺着墙体传到了你家,不管你住没住你家都蹭了邻居家的热量,所以这部分钱必须要交,不然今年和以后都不给你家供暖!翟大姐觉得事情很严重,如果真的不给供暖,自己家里上有老下有小,房子根本没法住。

但是如果白白交了这500多元钱,自己又觉得很冤。

百分之三十的热损费该交给谁?

于是翟大姐就问经理:业主交的这500多元钱的热损费是谁在受益,我交的这一部分钱给了谁?

经理说:他们只是代收费,钱交给了热力公司,经理还拿出一份文件,说明他们收取这项费用是有法可依的。

但是,翟大姐觉得家里没有住人,有没有暖气她们都没受益,所以她不想交。

因为后面还有很多人在排队缴费,业主们也因为这件事议论纷纷。

这时,翟大姐家的邻居王二婶挤过来,她要求翟大姐把这500多元钱交给她。

因为她家和翟大姐家里共用一堵墙,去年她们家交了全额的取暖费,但屋里的温度却比别人家低了好几度。

经过经理的解释,她现在才明白了,原来热量顺着墙体跑到翟大姐家里去了,所以翟大姐应该把钱交给她,物管不该收。

这下翟大姐不愿意了,她气愤的据理力争:如果夏天我家天天开空调,你家是不是也会蹭我家的冷气?

这么说我是不是也要向邻居收取冷气费?

一时间,邻居们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争得面红耳赤,工作人员只好停止了工作,让大家暂时回家。

翟大姐被王二婶气的咽不下这口窝囊气,她觉得有必要搞明白这个事情,交钱也不能不明不白的交。

第二天,她骑上自行车找到热力公司去问个究竟。

接待她的热力公司人员给翟大姐说:他们从来没有收取过这项费用,但确实有热损费这一说,这是为了确保能够收到暖气费,不然大家都蹭暖,都不交暖气费,小区里的交换站根本没办法运行。

热力公司从来没有收取过热损费?

那么,每年收取的这一部分费用,到底是应该归小区物管,还是热力归公司,翟大姐到底也没弄明白。

于是,她又打电话咨询了专业人士。

专业人士给出的答复是:业主有权选择是否缴纳供暖费,小区物管无权强制要求业主缴纳暖气费。

像翟大姐家的这种情况,房子没人住,也没有接受过供暖服务的业主,可以不用交供暖费。

但是,如果家里有人居住的,因种种原因或者是故意不交取暖费的,那确实是在蹭暖。

如果邻居家不供暖,蹭暖者就会无暖可蹭,房子可能导致无法居住。

这种情况使得家里供暖的业主损失了一部分热量,如果有很多住户都不交暖气费,热力公司既亏损也浪费资源。

翟大姐总算明白了怎么回事儿,她也觉得,家里如果住人还是应该按规定交费,不然大家都有这种蹭暖的心理,会影响整栋楼的供热温度。

其实,很多小区都存在着收取热损费的现象,只是收取单位没有把整件事情的因果解释清楚,这才造成了人们的误解和邻居之间的矛盾,甚至是业主和小区物管之间的冲突。

就像翟大姐家的邻居王二婶,就是觉得既然翟大姐家的热量是她家供暖后才有的,那就应该把这部分钱给她才对。

这几天王二婶儿就天天追着翟大姐要500块钱。

直到翟大姐给她解释清楚了供暖和业主之间的关系,他才罢休。

无人住的空房,和有人住但不交费,故意占邻居便宜的业主到底该不该收热损费?

小区业主各有说法。

在收取暖气费的这段时间里,小区的业主群里也非常的热闹。

话题也都是围绕着供暖所产生的各种问题,来发表的各种意见。

对收取热损费一事,有表示支持的,也有表示反对的。

3楼的大张说:因为一部分房屋没有采暖,给其他房屋造成了热损失,对这些空房收取一定的热损费,他举双手赞成。

6楼的李老师说:正是因为有这些蹭暖的业主,影响了整栋楼的供暖效果,使供热公司经营困难,引起取暖户的不满和邻里矛盾,对这类人应该收取相应的费用。

2楼东户的老陈表示反对:热损这个词,本身就不严谨,损失多少都不易量化,所以以损耗为由收费的理由站不住脚。

还有一位不愿透漏个人隐私的年轻业主表示:年轻人怕热,小区的供暖温度过高,但又不能自己控制温度,只好不用暖气。

再说,是否需要取暖是业主的权利,不能强加。

比如,有的住户冬天去南方过冬,不交取暖费省下的钱可以在南方交房租,他们不要求家里的温度,为什么要交取暖费呢?

连续一周了,群里的两派还在辩论,说到底,大家的矛头其实大多是针对那些家里有人居住,但是为了省下几千元钱而占便宜,故意蹭邻居暖的那些业主。

对那些无人居住的空房子,大家的意见是:不强收,可以采取自愿的方式,但是对于收取的这一部分钱归谁,还没有定义。

现在北方又到了供暖季节,各种各样的因供暖而产生的问题也多了起来。

对此,您觉得那些故意蹭暖,还说交不交取暖费是个人自由和权利的人,该不该收取热损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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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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