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人日记全篇(狂人日记全篇多少字)
《狂人日记·果戈理》原文|读后感|赏析
【作品提要】 九等文官波普里辛四十多岁尚未结婚,在科长的手下做些抄抄写写的事情。
他爱上了司长的女儿索菲,为了接近她,经常到司长家去帮忙削鹅毛笔。
科长为了这事还挖苦他。
有一天波普里辛在大街上闲逛的时候,看到两只狗凑在一起说话。
其中一条狗正是司长家的美琦,另一条叫菲杰尔,两只狗在谈论通信的事情。
为了能得到更多小姐的消息,波普里辛跑到菲杰尔那里,抢到了美琦写给菲杰尔的信。
信中美琦提到了小姐索菲,她的父亲,还有侍从官的很多事情,还说他们很无聊。
这让波普里辛很生气。
没过多久,报纸上说西班牙王位出现空缺,波普里辛觉得自己正是西班牙要寻找的王位继承者。
于是波普里辛开始不去上班,西班牙未来的国王怎么需要上班!随后,波普里辛去了司长家,虽然见不到索菲,但是让仆人转告她,波普里辛的真实身份其实是西班牙国王,他们会幸福的。
波普里辛为自己做了一条紫红色的官袍,等人来接。
西班牙使团终于来了,他们把波普里辛送进了王宫,每天折磨波普里辛,让波普里辛吃尽了苦头。
【作品选录】 11月12日 下午两点钟我出发了,一定要看到菲杰尔,并且详细盘问它。
我极不喜欢白菜,它那股味儿从小市民街上所有的杂货铺里扑面而来,而且每一座房子的大门口附近也都散发着那样一股难闻的气味儿,使我只好捂住鼻子,没命地跑开了。
还有一些卑劣的手艺人从自己的作坊里放出那么多黑烟,让上等人根本没法儿在这里溜达。
我爬到六层楼上,摇了摇门铃,走出来一个还不算太难看的、脸上有些小雀斑的小姑娘。
她的脸微微一红,我立刻明白了: 你呀,亲爱的,想找情郎了。
“您有什么事?”她问。
“我想和您的小狗谈一谈。
”小姑娘呆住了。
我立刻看出来了: 这妞儿够蠢的!这时小狗吠着跑了过来。
我想抓住它,可是这个可恶的家伙差点儿没咬住我的鼻子。
但我看到角落里有一个柳条筐,那是它的一个窝儿。
哈,这正是我所需要的东西!我走到跟前,把筐里的干草翻了个个儿,使我十分高兴的是,我拽出了一小捆小纸片。
可恶的小狗一看到这种情况,开始咬我的腿肚子,而后嗅出我拿了纸片,又开始尖叫,跟我亲热起来,但我说: “不,亲爱的,再见吧!”然后撒腿就跑。
我想,那妞儿肯定把我当成疯子了,因为她吓坏了。
回到家,我本想立刻就干正事,研究这些信件,因为到晚上在烛光下看不清那些字。
可是玛夫拉却想要擦地板了。
这些愚蠢的芬兰女人总是这样,打扫屋子也不挑时候。
所以我就溜达去了,一边溜达,一边考虑这件事。
现在我终于将要知道所有那些事情、打算,所有那些动机,总算可以把这一切都探索明白了。
这些信将向我揭示出一切。
狗是聪明的家伙,它们懂得所有的政治关系,所以在信里肯定什么都有: 对这个人的描述以及他做的所有的事情。
信里也一定会有关于那位……没什么,别说了。
傍晚时分我回到家里。
大部分时间我躺在床上。
11月13日 喏,让我来看看吧: 字迹还是很容易辨认的。
但是,笔迹中毕竟还有些狗爪子的痕迹。
我来读读吧: 亲爱的菲杰尔,我总也叫不惯你那小市民的名字。
难道人们就不能给你起个好一点的名字吗?菲杰尔啦,罗扎啦——多么庸俗!但现在不谈这些了。
我们决定经常通信,对此我。
信写得非常规范。
标点符号,甚至于字母ь也写得一丝不苟。
这样的书法连我们的科长也写不出来,尽管他说他曾经在什么地方的一个大学里念过书。
让我们接着往下看吧。
我觉得,和别人交流思想、感情和感受,是世上的一大快事。
哼,这是从一部由德文翻译过来的作品中摘抄下来的。
书名我不记得了。
我是根据自己的经验才这样说的,虽然我并没有满世界跑,而只在家门口转转。
难道我的生活还不够幸福吗?我的小姐,爸爸管她叫索菲,非常喜欢我,喜欢得要命。
唉!唉!……没什么,没什么。
别说了! 爸爸也经常抚爱我。
我喝奶茶和乳脂咖啡。
啊,ma chère,我应该告诉你: 我根本看不出,波尔康在厨房里啃人家已啃过的大骨头,这能有什么快乐。
只有野禽的骨头,而且是在它们还没被别人吸出骨髓的时候,才是好吃的。
把几种调味汁混在一起,非常好吃,但千万别放剌山柑花芽和青菜;
而我最讨厌那种把面包团成团喂狗的习惯了。
一个先生坐在桌旁,手里拿过各种各样的脏东西,就用这双手揉搓面包,然后把你叫过来,往你嘴里塞这些面包团。
你若不吃吧,不太礼貌;
只好吃吧,带着一种厌恶感,可还得吃…… 鬼才知道这写的是些什么东西!纯粹是胡言乱语!就好像没什么好点的事情可写似的。
再看看另外一页。
不知道能不能读到点有用的东西。
我很乐意告诉你发生在我们这里的所有的事情。
关于主要的、索菲称之为爸爸的那位先生,我已经给你讲过一些什么了。
这是一个非常古怪的人。
啊,终于找到了!是的,我知道,它们对所有的事情都用政治眼光来看待。
我们来看看这个爸爸是个什么人物吧: ……非常古怪的人。
他总是沉默不语,极少说话。
但一星期前他不断地自言自语: “我能不能得到呢?”他一只手捏着一张纸,另一只手攥成空拳,说: “我能不能得到呢?”有一次他竟冲着我提出了这个问题: “你怎么想的,美琦,我能不能得到呢?”我根本不知道是怎么回事,闻了闻他的皮靴,就走开了。
后来,ma chère,一个星期后爸爸兴高采烈地回到家里。
整个上午不断地有一些穿着文官制服的人来见他,向他表示什么祝贺。
在饭桌旁他十分快活,以前我还从来没有见过他那么快活过呢。
他讲了一些笑话,而饭后他把我搂抱到他的脖子上,说: “你瞧瞧,美琦,这是什么东西?”我看到一条带子。
我闻了闻它,但没闻出任何香味;
最后我悄悄舔了一下: 有点咸味儿。
哼,这条小癞狗,我觉得它也太……真该抽它一顿!啊!他原来是个贪图功名的人!这一条应该记住。
再见吧,ma chère,我得走开了……明天我把信写完。
喏,你好!我现在又给你写信了。
今天我的小姐索菲…… 啊,快看看索菲怎么了。
唉,不要脸!……没什么,没什么……接着往下看。
我的小姐索菲忙坏了。
她正准备去参加舞会。
而我,因为她不在家的时候我又能给你写信了。
我的索菲特别喜欢去跳舞,虽然穿衣服时几乎总要发一通脾气。
ma chère,我一点也不明白,去参加舞会有什么可开心的。
通常早上六点钟索菲才从舞会上回到家里,我总能从她苍白消瘦的面孔上猜出: 在那里人家没给她这可怜的人吃东西。
说实话,我任何时候也无法过这种日子,如果不给我带调味汁的榛鸡肉或者炸鸡翅,那……我真不知道我还能不能活下去了。
把调味汁加在粥里也很好吃。
而胡萝卜、大萝卜或者朝鲜蓟,一点也不好吃…… 文体极不一致。
一眼就看得出来,这不是人写的。
开头写得挺好,可结尾就狗腔狗调了。
再看看另一封信。
有点冗长。
哼!还没注明日期。
啊,亲爱的!眼看着春天就要来了。
我的心跳动着,好像一直在等待着什么。
我的耳边总是嗡嗡地响,所以我经常抬起一条腿,站立好几分钟,倾听门外的声音。
我坦白地告诉你,我身边有许多崇拜者。
我常常坐在窗台上看着他们。
啊,你若知道在他们中间有一些多么丑陋的家伙,那就好了。
有条笨头笨脑的看家狗愚蠢极了,一脸的傻气,可它却旁若无人地走在大街上,自以为是个了不起的人物,以为所有的人都在出神地看着他。
根本没有那回事。
我甚至连看都不看他一眼,就好像没看到他一样。
还有一条十分可怕的大猛犬站在我的窗前!假若他能用两只后腿站立起来——这个粗暴无礼的家伙肯定没这能耐——那么他就能比我的索菲小姐的爸爸高出整整一个头。
这个笨蛋准是一个厚颜 *** 之徒。
我朝他低沉地唔唔叫了几声,可他根本不在乎。
连眉头都不皱一下!他伸出舌头,耷拉着大耳朵,瞅着窗户——这个乡巴佬!但是,ma chère,难道你以为我的心对所有这些追求始终无动于衷吗?啊,不……你若能看见那个从邻居家栅栏底下钻过来的、名叫特列佐尔的对我献殷勤的家伙就好了。
啊,ma chère,他有那样一张可爱的小脸蛋! 呸,见它的鬼去吧!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怎么能在信里胡言乱语呢!赶快给我写人。
我想看到人,我要求得到那种能使我的心灵得到滋润和慰藉的养料,可现在我看到的却是这样一些蠢话。
让我翻过一页,看看后面能不能好一些: ……索菲坐在桌旁,缝着什么东西。
我望着窗外,因为我喜欢观望来来往往的行人。
突然走过来一个仆人,说: “捷普洛夫来了!”“请他进来!”索菲叫了一声,跑过来,抱住了我。
“啊,美琦,美琦!你真应该知道他是谁: 一个黑发小伙儿,宫廷侍从官;
啊,他那双眼睛多美呀,黑黑的,像火炭一样闪闪发亮。
”说完,索菲跑回自己的房间里去了。
一分钟之后走进来一个年轻的、长着一脸络腮胡子的宫廷侍从官,他走到镜子前,整理了一下头发,坐到自己的位置上。
索菲很快就出来了,她快活地鞠了一躬,以此作为对他的碰脚礼的回报。
而我就好像什么也没看见似的,继续望着窗外;
但我把头稍微侧向一边,竭力听清他们在说些什么。
啊,ma chère,他们的谈话多么无聊呀!他们说,有一位女士跳舞时本该跳一种舞步型,却跳出了另一种舞步型;
说有个什么博博夫打着花领结,活像一只鹳,差点儿没摔到地上去;
说有个什么利季娜自以为自己长着一双天蓝色的眼睛,可实际上那是绿色的,等等。
“若把这个宫廷侍从官与特列佐尔相比,那可差多了!”我暗自想道。
天壤之别!简直没法儿比!首先,宫廷侍从官长着一张扁平的脸,四周都是络腮胡子,就像缠着一圈黑布似的;
而特列佐尔长着一张瓜子脸,额头上有块白斑。
特列佐尔的腰和宫廷侍从官的腰相比,简直不可同日而语。
而眼睛呀,做派呀,也完全不一样。
差别太大了!我真不知道,ma chère,她在自己的捷普洛夫身上相中了什么。
她怎么那么迷恋他? 我本人也觉得这其中有点奇怪。
宫廷侍从官不可能使她如此神魂颠倒呀。
再往下看看: 我觉得,既然她能爱上这个宫廷侍从官,那么很快她也就会爱上那个坐在爸爸办公室里的官员。
唉,ma chère,你真应该看看那是一个多么丑陋的人呀,简直就像一个套在肥大衣服里的乌龟…… 这会是哪个官员呢?…… 他的姓非常古怪。
他总是坐在那里削鹅毛笔。
他脑袋上的头发非常像一堆干草。
爸爸经常把他当仆人使唤…… 我觉得,这条可恶的小狗好像是在说我。
可我的头发怎么能像干草呢? 索菲一看到他,就忍不住要笑。
你撒谎,该死的狗崽子!这个烂舌头!就好像我不知道这是妒忌心在作怪似的。
就好像我不知道这是谁搞的鬼把戏似的。
这是科长搞的鬼把戏。
这个人跟我有不共戴天之仇,所以就捣鬼,捣鬼,时时刻刻捣鬼。
不过,再往下看看吧,还有一封信。
也许在这封信里就真相大白了。
亲爱的菲杰尔,很久没有写信了,请原谅。
我完全沉浸在幸福之中。
有一个作家说得太好了,他说: 爱情是第二生命。
而且我们家里现在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现在宫廷侍从官每天都来这儿。
索菲疯狂地爱上了他。
爸爸十分高兴。
我还听到总好自言自语的、扫地的格里戈里说,快举行婚礼了,因为爸爸非要看到索菲嫁给一位将军,或者一位宫廷侍从官,或者一位上校…… 见鬼!我再也读不下去了……说来说去不是宫廷侍从官,就是将军。
世界上一切美好的东西不是被宫廷侍从官们就是被将军们捞去了。
你刚为自己找到一点财宝,正想着伸手去得到它,——可宫廷侍从官或将军却蛮横无理地把它从你这儿给抢了过去。
真见鬼!我本人真想当个将军;
倒不是为了求婚,以及做什么别的事;
不,我想当将军仅仅是为了看看他们怎样在我面前卑躬屈膝,怎样去玩弄所有这些形形 *** 的宫廷阴谋和把戏,然后我就去对他们说: 我蔑视你们两个人。
见他们的鬼去吧。
真晦气!我把这条愚蠢的狗的信撕成了碎片。
(刘开华译) 【赏析】 果戈理的《狂人日记》是他早期创作的作品。
整部小说别出心裁地使用主人公写作日记的形式,将波普里辛生活当中的件件琐事,精神层面的各种欲望,由理性到非理性到疯狂的全部过程,向读者们展露无遗。
节选的这一部分,是波普里辛完全发疯之前的两篇日记。
此时的日记还有日期,细节清晰、真实,但是已经显出不同寻常的疯癫倾向。
这个貌似正常人的“我”,居然抢夺狗之间的信件,企图借此偷窥司长女儿——小姐索菲的生活。
怎么偶然听到两条狗说话,怎么谋划抢夺信件,具体实施计划——趁着狗的主人出门登门造访,抢走信件之后的洋洋得意,阅读信件时候的大喜大悲,最后,整个事件在信被扯得粉碎中结束。
似乎这一切都真正发生过。
显然,信件的内容强烈地 *** 了波普里辛本人。
倘若果戈理通过一个仆人之口,而不是通过美琦所写的信件来讲述司长家的事情,整篇日记就显得不够癫狂。
波普里辛不择手段地掠夺狗的信件的行为,似乎使他久被压抑的权力欲望和支配欲望得到了满足——侵犯两条狗的隐私,阅读狗的信件,这是极其稳妥的方式——狗是无法向人类申诉的。
在这段选文当中,11月13日的日记呈现出了一种双重结构。
原本日记这种形式就具有强烈的主观色彩,而日记中摘录狗的信件,其中夹杂波普里辛的评论,在文本当中,构成了一种独特的二元对话关系。
其评论口气不一而同,或轻蔑,或焦急,或自以为是,或哀叹愤懑。
而狗的信件则内容丰富多彩,颇有狗模狗样。
波普里辛带着“狗是聪明的家伙,它们懂得所有的政治关系”的观点,选择了部分信件进行阅读,把描写人类的部分看作是符合自己要求的,而描写狗与狗之间关系的文本,他却不屑一顾。
其实,小狗关于人类的那部分叙述却是揭示了生活的真实,小姐和她的意中人的谈话表露,两人不过是平庸无聊之辈。
这充分说明,作者是精心挑选了狗的视角,借以凸显主人公精神上的癫狂,揭露生活的实质。
波普里辛正是从阅读狗的信件这个行动开始,把自己推向了疯癫之路。
疯癫的人恰恰处在理性和非理性的边缘,正因为如此,才能在无意中窥见生活的实质。
他原本在科长手下中规中矩地做事,虽然内心有所不满,却不敢当面反抗。
他对索菲的迷恋原本就是镜花水月,遥不可及,沉迷在自我建筑起的虚幻世界当中。
然而,这世界毕竟是虚无的,现实轻微的冲撞就会让它破碎一地。
走向疯癫的“我”终于开始认识到,自己没有钱没有地位,只不过是一个低等文官,索菲小姐也好,司长大人也罢,都从来没有把他放在眼里。
疯癫的人是不能见容于这个社会的,波普里辛自己也清楚地意识到这一点,文中几次出现“没什么,别说了!”似乎在“我”的周围,有着无数的听众和观众。
所以他要防备为自己打扫卫生的芬兰女人,她代表着潜在的时刻注视着波普里辛的他者——生活窘迫为人瑟缩的热爱着索菲小姐的九等文官,身上总是有一种别人觉得不正常的地方。
那些人时时刻刻地监视着他,预防他一不当心,滑落向另外一个世界。
为此,为了掩盖自己疯癫的主人公,此时选择于四周无人的时候,悄悄在家中读信。
我们也可以这样认为,波普里辛早已经体会到了现实的残酷,却无法直接面对痛苦本身,于是假托小狗信件之名,在日记中给自己当头棒喝,揭示出人生的悲哀。
文中几次出现了这种情况,然而波普里辛并没有因此振作起来,他本身也不具备改变自身境遇的主客观条件。
于是他彻底地疯癫了,把这个世界置于自己疯癫的想法之下。
他不顾周围人奇怪的眼神,放纵自己,不去上班,不去做一个所谓正常人应该做的事情,他向世界理直气壮地宣布自己的疯癫,构筑起一个西班牙国王隐居在俄罗斯的童话。
在这个童话里他一开始过得很美好,他可以享受同僚们惊愕的眼神,可以让索菲家的仆人转告她,不会有人把他们俩分开,他会让她幸福,可以看到沙皇的车驾不去行礼,可以在疯人院来接他的时候,以为是西班牙的使团来迎接国王。
正如福柯在《疯癫与文明》当中所说: “一种特殊的强制行动使疯癫归于沉寂。
”波普里辛的非理性或者说癫狂,终于被这个世界发现,他被划分到了另外一个世界,因此,有必要采取强制手段,把他从正常的生活中放逐出去。
疯人院使用各种手法对他进行治疗。
这使得波普里辛哀叹,当国王为什么要遭受这种折磨,难道自己落进了宗教裁判所的手里? 不管是在波普里辛表面正常的时候,还是被众人公认为疯子的时候,他其实只有在刚一开始持续不久的幻觉里,才能够感觉到一点虚妄的幸福。
妄想通过削鹅毛笔接近索菲也好,认为自己是西班牙的国王也好,这些看似美好的幻想都给他带来了破灭感。
前者正是小狗的那些通信,后者则是疯人院管理者对他的残酷治疗。
然而,只有接近疯癫和彻底疯癫的波普里辛,揭示出了真理,将正常世界掩盖着害怕着的真相——生活的残酷,幻想的虚无,恋爱的挫折……毫不留情地展示给他自己。
果戈理展示了一个人疯癫的历程,而“疯癫意味着与艺术作品的彻底决裂。
它构成了基本的破坏要素,最终会瓦解艺术作品的真实性。
它画出外部边界。
这是消亡的边界,是以虚空为背景的轮廓”。
波普里辛的疯癫原本建筑在细节的真实基础之上,但是在远离那个时候的今天,这疯癫使得《狂人日记》本身超越了一般的真实性,与当代人生活中的窘境产生了呼应,使得波普里辛的悲剧具有更深刻的含义。
它提醒我们,狂人也许并没有完全随着上一个时代的结束而完全消失。
(李 珊) 。
我要关于《狂人日记》、《阿Q正传》的内容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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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帮助 解析: 《狂人日记》以一个疯子的口吻,以十三则日记组成。
主题就是要“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
作品虽然是一篇狂人的日记,却始终围绕着中国几千年历史中不断发生的吃人现象展开,其用意就是告诉大家,在写满“仁义道德”的历史中,其实满本都只写着两个字:“吃人”!这是鲁迅对封建道德下的定义,也是他多年来思考的结果。
作品通过主人公狂人的眼睛,观察了他身边的人:“他们——也有给知县打过枷的,也有给绅士掌过嘴的,也有给衙役占了他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债主逼死的”,然而,他们不但没有起来反抗吃人的人,反倒也要跟着吃人。
狂人为此而困惑,作者为此而愤怒:“是历来如此惯了,不以为非呢?还是丧了良心,明知故犯呢?”在狂人或作者看来,这些人如果不改,最后终会被吃掉的,而未来的希望只能寄托在那些“或者还有”的“没有吃过人的孩子”身上,因此,他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
阿Q正传:前三章属于小说的交代部分。
其中第一章“序”交代了给阿Q作传的缘起,概略介绍了阿Q身世、处境;
二、三两章着重描写了阿Q的精神胜利法,妄自尊大,自欺欺人,畏强凌弱,奴相十足。
中间三章是小说情节的发展,重点描述了阿Q的精神痛苦与不幸。
第七第八章描写了辛亥革命波及未庄以后,阿Q自发地“神往”革命的愿望和行动,以及假洋鬼子不准他革命以后,他对辛亥革命的极度失望。
最后一章描写了反动派窃取革命果实,阿Q被杀害的悲惨结局。
关于鲁迅的《狂人日记》和《阿Q正传》
前言:鲁迅先生的小说是丁小平老师推荐大家一定要读的作品。
日前,我们得到了孔庆东老师2006年春季学期在北大开设的《鲁迅小说研究》课的录音,其中有对《阿Q正传》的解读,共有三次课。
这里,我们把它们整理出来,供大家阅读时加以参考。
粗体字为鲁迅小说原文,其他内容为孔老师解读部分。
错谬指出请大家批评指正。
——枫林下 今天我们就来讲一篇很不庄严的作品。
我们上一次讲完了《狂人日记》,《狂人日记》可能是最能代表鲁迅《呐喊》风格的。
现代文学一开篇,是这样一篇作品,这样一篇严肃的不能再严肃的、字里行间都流淌着血泪的这样一篇作品。
我们有的时候看一个作家的作品觉得很好,我们自觉不自觉地就希望他沿着这个顺序写下去、沿着这个样子写下去,不加改变,或者变本加厉。
我们不能够轻易地理解一个作家他还有其他的侧面。
其实你想一想我们已经讲的这几篇作品,已经很不一样了,《孤独者》、《在酒楼上》、《狂人日记》,已经很不一样了。
再看看今天的《阿Q正传》。
如果你不知道这是鲁迅写的,你骤然遇到这样一部作品,也许有的人会怀疑:这是鲁迅写的吗?就像当年很多读者不相信《鹿鼎记》是金庸写的一样。
他们认为金庸只能写《射雕英雄传》、写《天龙八部》,怎么会写出《鹿鼎记》这样不严肃的作品呢?其实世界上的事情本来就是这样:表面上看上去不严肃的东西可能是最庄严的,你看上去不苟言笑、道貌岸然的家伙其实是最下流的。
为什么古今中外的这么多哲人都要大讲辩证法,年年讲代代讲?就是因为人们很容易被表面的现象所迷惑。
如果你看《阿Q正传》前面的部分,你怎么看都觉得它太不正经了、太不严肃了,因为我们现在学作品,从语文课就这样培养我们,先告诉我们作家、时代背景,已经把这个调子给我们定下来了:哦,鲁迅写的一部重要作品,而且还是他的代表作,一定有很深刻的思想意义,所以你就不去注意你自己的第一反映了。
我觉得我小的时候看文学作品的时候有一个得天独厚的好处,就是我小的时候能看到的书不多,到处去找书看,听说谁家里有一本书就到谁家里把它借来、想办法拿个什么东西把它换来,把它借来看。
这些书经常是不完整的,有的时候没头没尾,有的时候第一篇、好几篇都被撕去了,不知道作家是谁,没有任何介绍,开头就看,从一个情节开始入手看。
好像我觉得这种看书方法挺好,当时觉得很遗憾:人家都看的有头有尾的,我看的没头没尾的。
现在回想起来这是一种偏得,因为我能够零距离的接触这本书,我不知道他的时代背景,作家是谁,没有任何别人的旁白解说,就我一个人对着这个故事我就进去了。
多少年之后,我也不知道这个书是谁写的。
后来我上了北大,学了文学史,讲到某一个作家写了某一篇作品,我怎么听老师讲,越讲我越熟悉呢,恍然大悟:啊,原来是孙犁写的那什么什么啊,原来是茅盾写的那什么什么啊,才知道原来我小时候都看过。
这时候我才觉得,人,赤裸裸的接近那个文学作品是多么好。
你们还记得《天龙八部》里面虚竹的艳遇吗?虚竹在那场艳遇的时候,----我觉得那场故事写得非常好,具有很深的象征意义:他们彼此不知道对方的身份,不知道是否门当户对,问一问“你是大三的吗?我是研一的”(众笑),没有这样的,不知道对方的知识构成、文化水平。
我觉得良好的阅读文学的状态就应该类似,就凭你生命的本能去接近这个作品。
如果你在这种状态下你一读《阿Q正传》你能直觉地感到这是一部了不起的作品,那说明你的文学程度是非常高的。
什么叫一个人有文学鉴赏能力?说他在文学方面造诣很高,不是看它是不是拿到中文系的硕士博士文凭、看他写过什么什么论文,不是。
这东西就像古董鉴赏家一样,我们说哪个古董鉴赏家水平高不是看他写了什么论文,而是你给他一件东西,他短时间内,略一看一敲就知道这东西是哪朝哪代的、知多少钱。
这才叫功夫。
随便给你一百篇小说一百篇作品,你看来看去你能选出最好的,这就是功夫。
据说当年李清照写完了那个“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之后,她的老公赵明诚很嫉妒,然后自己也照着样子写了若干首,据说写了十几首,和李清照的作品混在一起给他的朋友看,朋友说:“你这些词写得还都不错,我最喜欢的一首就是“寻寻觅觅””(众笑)。
赵明诚当然是很沮丧,但同时格外的钦佩李清照,觉得李清照确实了不起。
你能从一堆作品中能找出最好的来,你的感觉就是最好的。
这个功夫可以说就叫做“于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人必须得练出这种功夫来。
这个《阿Q正传》的产生背景也是很有意思的。
因为我写过一段研究《阿Q正传》的文字,我来介绍一下。
1918年鲁迅写了《狂人日记》之后,他说“一发不可收”,就写了一系列的小说,同时他又写杂文。
鲁迅他是什么都干的人。
伟人嘛,从来就不规定自己应该干什么必须干什么,就是逮着什么干什么,这是伟人的一种表现状态。
但它的反证不能成立,不能说逮着什么干什么的就是伟人。
到处请他写文章、写杂文,到处请他上课、做讲座,反正每天忙得不亦乐乎。
你如果跟他生活在一个时代的时候,你不会觉得这是一个伟人,你觉得他特别俗,他每天干大大小小许多俗事,跟你在一块儿,你没觉得他多么伟大,长得又瘦又小,一个小老头,每天穿一黑胶鞋,冬天不穿棉裤,这一个人怎么是伟人哪?特别是今天我们看他的作品印成一本一本都很精美的书,我们觉得好像很庄严,其实当时都发表在破破烂烂的报刊上。
当时的印刷技术很差,有的时候新的期刊一拿过来就散页了,那报纸就像马粪纸一样的,粗粗啦啦的。
这个《阿Q正传》本来就发表在报纸上,而且也是连载小说。
我们想到连载小说就会想到通俗小说、就会想到市场文学、不严肃文学。
这个划分不知道是怎么来的。
我们回到文学的原生态中去。
你不要在餐桌上看“这是玉米这是大米饭”,你回到田野里,到田野里你能不能分出各种植物来?这才是本事。
大学者都不是在餐桌上来分辨东西的,你看看那袁隆平,这么大的名气,天天在地里面走,穿个靴子。
他要保持对他那个研究对象的零距离接触。
就在1921年年底的时候,----1921年应该是“五四”运动新文化运动达到高峰的一年,从《狂人日记》开始经过两年多到第三年达到高峰,此后可能就走下坡路,----北京有一个著名的报纸的副刊,叫《晨报副刊》,《晨报副刊》上有一个专栏叫《开心话》。
我们想,这和今天的报纸很相似了,我们今天的报纸有那么多的副刊,副刊上有那么多的专栏,你想,一看到“开心话”就知道这是一个很俗的专栏嘛,写一些有意思的事,让读者一笑。
我今天就接到这一类栏目的约稿,“孔老师,我们开了一个什么什么栏目,我们很喜欢你,你怎么怎么样,希望你给我们写一个专栏吧”大概就是《开心话》一类的意思。
我前几年曾经比较反感,我前几年误解,觉得这编辑怎么这么低俗呢?后来这种情况多了,我就不反感了,原来人民群众需要这个,原来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的脑袋都被洗成这种东西了,他们都想要开心话。
后来我又想到鲁迅不就写过这些东西吗?原来在《开心话》这个栏目里依然可以写不开心的东西,那何必计较这个名目呢?所以,有的时候就答应他们,这叫做“将计就计”(众笑)。
就在1921年底北京这个《开心话》专栏每天都写这些开心的小玩笑的时候、写一些段子的时候,有一天出现了一篇有意思的文章,就叫《阿Q正传》,而且这个作者署名叫“巴人”。
鲁迅并不是所有的作品都署名鲁迅的,鲁迅的笔名有一百多个,考订鲁迅的笔名也是鲁迅研究中的一门具体的学问,到底哪个是鲁迅写的哪个不是鲁迅写的,这都很有意思。
《阿Q正传》的署名叫“巴人”,很多普通的读者就不知道这是周豫材先生写的,甚至他的一些朋友也不知道这是他写的。
就看这个名字一般人就说“啊,这是一个四川人写的吧”,现在应该说是重庆人写的。
所以在《阿Q正传》发表的过程中,有很多的川渝的人士感到惴惴不安,以为是自己的某个人在揭发自己的隐私,都在那想:这是谁干的呢?我干的这点事他怎么都知道了呢?很有意思。
狂人日记讲的是什么内容
《狂人日记》是中国作家鲁迅的短篇小说,于1918年首次出版。
这个故事是以日记的形式写的,由一个慢慢失去理智的人讲述。
故事的主角是一个男人,他确信周围的人都在吃人肉,世界正遭受可怕的饥荒。
随着他变得越来越孤立和偏执,他开始担心自己的安全,并最终相信自己正被那些想要吃掉他的人追杀。
这个故事是20世纪初中国社会和政治形势的有力寓言。
通过主人公陷入疯狂,鲁迅能够探索诸如从众的危险、恐惧的力量以及贫困和压迫的非人化影响等主题。
《狂人日记》被认为是鲁迅最重要的作品之一,被广泛认为是中国现代文学的经典。
它至今仍被广泛阅读和研究,并继续被视为对当时社会和政治问题的重要评论。
就意义而言,《狂人日记》被视为中国现代文学的开创性作品,被认为是20世纪早期定义“新文化运动”的白话文风格的早期范例。
这部小说对中国社会的有力批判,以及对压迫、非人化和从众危险等主题的探索,今天仍在读者中引起共鸣,使其成为一部持久而有影响力的文学作品。
什么是狂人日记?
《狂人日记》写于一九一八年四月。
它是鲁迅创作的第一个白话小说,也是现代中国的新文学的第一篇杰出作品,那么《狂人日记》主要内容概括是什么? 1、 《狂人日记》主要讲述一个小伙子患了精神病时写的日记。
通过被迫害者“狂人”的形象以及“狂人”的自述式的描写,揭示了封建礼教的“吃人”本质,表现了作者对以封建礼教为主体内涵的中国封建文化的反抗;
也表现了作者深刻的忏悔意识。
作者以彻底的“革命民主主义”的立场对中国的文化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同时对中国的甚至是人类的前途表达了深广的忧愤。
2、 《狂人日记》塑造了一位狂人,看见什么人都以为是要吃他:他看见邻居交头接耳地议论,就觉得是在密谋害他;
医生给他诊脉,他也觉得那人不过是刽子手假扮,是来“揣一揣肥瘠”的,好分他一片肉吃;
大哥安慰他,让他静养着,他却怀疑是想养肥他,好多吃些肉。
3、 “狂人”还听说邻村狼子村有个“大恶人”,被佃户打死,连心肝也被挖出炒了吃,又联想起小时候大哥讲书时说的“易子而食”、“食肉寝皮”的事,就越发相信了自己的判断。
4、 最后他终于鼓足勇气,发出:“你们可以改了,从真心改起!要晓得将来容不得吃人的人,活在世上”的愤怒的呐喊。
关于《狂人日记》主要内容概括是什么内容的介绍就到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