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伴婚以及对偶婚(群婚和对偶婚的区别?)

2023-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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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婚和对偶婚的区别

对偶婚制的概念偶婚制,或称对偶家庭,是指一男一女在长或短的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的偶居生活的婚姻形式。它是群婚制向一夫一妻的个体婚制转变的过渡形态或中间环节,产生于原始社会蒙昧时期和野蛮时期的交替阶段,盛行于野蛮时代,即原始社会晚期。对偶婚是群婚和个体婚的过渡形态对偶婚制的典型表现形式是成对配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较稳定的两性同居生活,即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一个女子在许多丈夫中有一个主丈夫,主夫妻之间一定程度地脱离群体过着相对稳定的同居生活。这种成对配偶相对稳定的结合演变为常态化的对偶婚制,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形成发展过程。早在群婚制时期,对偶婚现象即有萌芽,并时有发生,但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并没有成为一种普遍实行的婚姻制度。所以在原始社会的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对偶婚和群婚是并存的。即使在对偶婚盛行时,其表现也并不总是单一的,有时是复杂的、交叉的,即一个男子与几个女子或一个女子与几个男子分别的牢固结合,社会也没有施以增强这种结合的有力规范。它仍然是介于群婚和个体婚之间的过渡形态,带有双重特点或过渡性质。滥觞相似词发轫、先导、先河(常用于指起因,引领潮流之意)1、指江河发源处水很小,仅可浮起酒杯。(1)北魏郦道元《水经注·江水一》:“江水自此已上至微弱,所谓发源滥觞者也。”(2)清钱谦益《南京吏部右侍郎顾起元父国辅赠通议大夫制》:“朕闻黄河之水,源可滥觞。”2、指小水。南朝宋谢灵运《三月三日侍宴西池》诗:“滥觞逶迤,周流兰殿。”3、比喻事物的起源、发端。(1)《初学记》卷十六引唐虞世南《琵琶赋》:“强秦创其滥觞,盛汉尽其深致。”(2)唐刘知几《史通·序例》:“滥觞肇迹,容或可观,累屋重架,无乃太甚!”(3)清王韬《<淞滨琐话>自序》:“夫荒唐之词,发端於漆园;怪诞之说,滥觞乎《洞冥》。”(4)郭沫若《今昔集·论古代文学》:“中国文化大抵滥觞于殷代。”4、波及;影响。(1)宋魏庆之《诗人玉屑·沧浪诗评》:“盛唐人诗,亦有一二滥觞晚唐者。”(2)宋陈亮《复胡德永书》:“亮方一切置门外之是非,而求其自容于天地间,倘可以免,凡今所召,皆数年前余波之所滥觞也,决不敢以是自沮。”5、犹泛滥;过分。(1)明叶子奇《草木子·杂制》:“借使所入之沟虽通,所出之沟既塞,则水死而不动,惟有涨满浸淫,而有滥觞之患矣!”(2)《明史·史可法传》:“今恩外加恩未已,武臣腰玉,名器滥觞,自后宜慎重。”(3)清昭连《啸亭杂录·嘉庆初年谏臣》:“福文襄王康安虽屡立战功,然所历封疆,苞苴广进,没后复膺重典,未免滥觞。

人类婚姻的发展类型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人类婚姻的发展类型可以大致分为以下五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乱婚。这个阶段主要存在于原始社会,大概持续了两百多万年。因为原始社会生产力低下,吃饭问题都很难解决,更别说盖房子娶媳妇儿了。而且,人又不多,也就分不那么清楚了。

第二个阶段:血亲群婚。这个阶段主要存在了人类开始群居之后,氏族社会形成之前。因为随着原始人越来越多,找吃的也就变得越来越困难。

第三阶段:氏族婚。这个阶段主要存在于母系氏族社会的早期和中期,因为上一个阶段的血亲群婚,容易产生不孕不育和胎儿畸形,所以慢慢地人们开始去族群外部婚配。

第四个阶段:对偶婚。这个阶段主要存在于母系氏族社会后期,因为人类社会越来越复杂,生产力不断提高,慢慢地就产生了私有制。家里有余粮了,让谁来保管啊?就像你手里有闲钱了,交给谁攒着啊?当然是媳妇啊!所以,这个时候,群婚慢慢地就不适合了,人们慢慢地开始固定自己的婚配对象。

第五个阶段:一夫一妻制婚姻。这个阶段从原始社会后期就开始形成了,主要存在于父系氏族社会至今。因为第四个阶段的对偶婚,已经大概知道孩子的生父是谁了,随着社会的分工,男人的作用越来越大,女人慢慢就开始专职在家里养孩子了,那么一个女人也就固定只有一个丈夫了。

族与家的区别

氏族公社(约前10万年——公元前21世纪)是继原始人群之后出现的以血缘为纽带的人类共同体,是原始社会的高级阶段(原始社会两大阶段:原始人群和氏族公社)。氏族公社的历史又可分为两个阶段,即母系氏族公社阶段和父系氏族公社阶段。其中:母系氏族公社的主要特征是:妇女居于支配地位;父系氏族公社的主要特征是:男子居于支配地位

家庭演化的历史形态

学术界对家庭演化的形态一直有不同看法,通常认为经历了血缘家庭、普那路亚家庭、对偶家庭、一夫一妻制家庭4种形态。

血缘家庭

是人类历史上第一种家庭形式。在原始社会的旧石器时代,人类经过长期经验的积累,认识到不同年龄人的生理差别,在内部逐渐地选择了按辈份划分的婚姻,即年龄相近的青壮年兄弟姊妹相互通婚,排斥了上下辈之间的婚姻关系。这时,姐妹是兄弟的共同妻子;兄弟是姐妹的共同丈夫,夫妻都有共同的血缘。血缘家庭既是一个独立的生产单位,又是一个独立的生活单位。

普那路亚家庭

是人类家庭的第二种形式。由美国人类学家L H 摩尔根命名,并把它作为群婚家庭的典型。普那路亚(punalua)是夏威夷语,意为“亲密的伙伴”。这个名称是从最早发现实行这种家庭形式的夏威夷群岛的土著人那里来的,由共妻的一群丈夫互称"普那路亚";共夫的一群妻子也互称“普那路亚”。这种家庭制度是群婚发展的最典型的阶段。原始社会发展到旧石器时代的中、晚期,由于人工火的发明,人类制作石器和狩猎活动,以及原始农业的进一步发展,促使了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类居住地相对地稳定下来;又由于人口的繁衍,一个血缘家族不得不分裂成几个族群。为了扩大物质资料生产,满足日益增长的人口的生活需要,族群之间必须保持一定的经济合作和社会联系,于是便产生了各族群之间的通婚。同时,在人类本身的生产方面,经过长期生活经验的积累和自然选择规律的作用,人们逐渐认识到族外通婚对后代体质发育有益,并形成了同母所生子女间不应发生性交关系的观念,于是在家庭内部开始排除兄弟姐妹间的婚姻关系,实行两个族群之间的通婚,这就是普那路亚家庭形式。

对偶家庭

是原始社会母系氏族公社时期的一种家庭形式。由普那路亚家庭发展而来。这种家庭由一对配偶在对偶婚的形式下结合而成,所生子女属于母亲所有。早期对偶婚是夫对妻暮合晨离。晚期对偶婚发展为夫居妻家,但不是长久的。这种对偶家庭不是氏族公社的独立的经济单位,社会的基本组织仍是母系氏族。家庭内男女平等,共同照料子女。对偶婚已从群婚时代单纯的性关系转变为一种广泛的社会联系。男子和女子一起劳动、消费,世袭仍按母系计算。对偶婚实行的结果是给家庭增加了一个新的因素,除了生身的母亲之外,又明确了生身的父亲。

一夫一妻制

是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和家庭形式。在原始社会晚期,由对偶家庭发展而来。一夫一妻制家庭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后一种婚姻家庭形式,它的确立是文明时代开始的标志之一,并适应于整个文明时代。它诞生的动力是财富的增加和想把财富转交给子女,即合法的继承人是由对偶所生的真正的后裔。自然选择的作用历史地由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取代了。一夫一妻制家庭同对偶家庭相比,具有以下两个特点:①男子的统治。由于丈夫在家中掌握了经济大权,从而形成了对妻子的愈来愈大的统治权。②婚姻的不可离异。一夫一妻制家庭较之对偶家庭要牢固、持久得多,双方已不能任意解除婚姻关系,通例只有丈夫可以离异妻子,破坏夫妻忠诚是丈夫的权利,而妻子却必须严守贞操。一夫一妻制家庭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等不同的社会形态下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

朔气传金柝寒光照铁衣是对偶句吗

“朔气传金柝,寒光照铁衣”意思是:北方的寒气传送着打更的声音,冰冷的月光照在将士们的铠甲上。

其中朔是指北方。金柝(tuò),即刁斗。古代军中用的一种铁锅,白天用来做饭,晚上用来报更。这两句写朔风凛冽,刁斗声声;月光映雪,木兰未眠。它通过环境、景物、氛围的描写,渲染出木兰思家的复杂心情和严守岗位的战士气质。尽管边地生活是艰苦的,周围寂静得只听见忽断忽续的刁斗声,木兰和伙伴们却仍然穿着甲胄,随时准备为保卫祖国而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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