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政的定义?政宪制度是什么?

2023-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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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宪制度是什么

宪政体制是西方政治思想史上一种主张以宪法体系约束国家权力、规定公民权利的体制。这种体制要求政府所有权力的行使都纳入宪法的轨道,并受宪法的制约,使政治运作进入法律化理想状态。

在宪政国家,政府和公民的行为都是有边界的,不能互相僭越。宪政是民主制度的基础和保障,同时也是对民主政治的制衡。

宪政的根本作用在于防止政府包括民主政府权力的滥用,即有限政府,维护公民普遍的自由和权利;传统上,宪政本身并不直接涉及到政府是否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但现代宪政理论往往与民主的概念密不可分。

谥号宪的含义

“宪”在谥法中的含义是:博闻多能,能言宪政。它的含义是:温度降低,知识渊博,有很大的能耐。

大体上,“宪宗”一词是对帝王的赞美,赞美他的才智和能力。同样的,也有“完美”之意,无法和“太宗”、“高宗”等象征着最高荣誉的名讳相提并论。

按谥法,行善 可记曰宪 ,在约纯思曰宪 ,圣能法天曰宪, 圣善周达曰宪 ,创制垂法曰宪,刑政 四方曰宪 ,文武可法曰宪 ,聪明法天曰宪, 表正万邦曰宪 ,懿行可纪曰宪,仪范 永昭曰宪, 表正万邦曰宪,博闻多能曰宪 ,赏善罚恶曰宪

开始的时候,那些混蛋的统治者们还得到了一些不好的谥号,到了后来,拍马屁的日渐增多,做皇帝的人生前再怎么混蛋不堪,也不会得到不好听的谥号了,除非他被废掉或者是没两天就翘辫子。皇帝谥号的拟定,先由百官开始拍马屁,百官根据新皇帝的意思,拟定好后,让新皇帝的看看,满意以后,在南郊装模作样的念一下,算是经过了老天爷的同意然后写道黄裱纸上,精心装裱一番,放到死皇帝的陵里面。

到后来还未死皇帝制作一个印信。死皇帝的谥号,一般在埋葬前奉上,也有追加更改的。不过不管改了多少次,都以最后一次的为准。同一王朝的皇帝的谥号,一般不重复。

民权主义指的是什么

「民权主义」是孙中山先生对于人民基本权利的主张,主要谈到他的自由观、平等观、民权观、以及人民与政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个部份的主张对后来中华民国的宪政发展产生了深远而重大的影响。民权主义的重要主张,有以下几点:

合理的自由

孙中山先生认为个人对自由的滥用,会对团体造成极大的破坏作用,因此主张自由是有限度的。他认为自由的意义是指一个小单位,在一个大团体中,能够活动,来往自如,便是自由。他也反对极端个人主义的自由,或为所欲为毫无限制的自由,因此主张为所欲为有限制的自由,且要有礼与法的规范。

所以三民主义的自由是要与理性、法治相调合,一个人的自由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为范围,才是真的自由,个人不可太过自由,国家要得完全自由;亦即民权主义主张合理的自由,要限制个人自由,以保持人人自由,牺牲个人的自由,以求得国家的自由。

真正的平等

孙中山先生将「平等」可分成「不平等」、「假平等」、「真平等」来加以讨论。

1.不平等: (1)天生的不平等-

自然界没有平等,人类也没见过天赋的平等,如人生而有圣、贤、才、智、平、庸、愚、劣之分。

(2)人为的不平等-

专制帝王造成的,即帝、王、公、侯、伯、子、男阶级制度。

2. 假平等: (1)产生于打破人为的不平等,而又忽略天生的不平等?

(2)所谓假平等,就是不分圣、贤、才、智、平、庸、愚、劣,一律求其平等,亦即平头的平等。

3. 真平等: 是立足点的平等,即让各人站在同一水平线上,根据各自天赋的聪明才力充分的去发展造就。 由于凭借发展造就的机会完全相同,所以是真平等。

因此,三民主义中认为平等的精义在于,天生人类之聪明才力有三种不平等,即先知先觉得发明家、后知后觉得宣传家、不知不觉得实行家。因此需要发挥服务的道德心,始三种不平等成为平等;此即聪明才智越大者,服千万人之务;聪明才智略小者,服十百人之务;全无聪明才智者,服一人之务。其目的就在发展人性中的互动、合作、服务、牺牲的道德力量,以补人类天生不平等的自然缺陷。

充分的民权

三民主义的民权主义主张采取直接民权,就是人民直接行使选举权、罢免权、创制权和复决权四种政权。而直接民权指的是人民以集会或投票的方式,行使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种政权,来直接管理国事。

直接民权行使之方法,以地方自治为基础,并以县为单位。而每县的国民代表代表人民行使政权,始只尽其能,不窃其权。因此,民权主义中是以间接民权的形式来行使直接民权,本质仍是直接民权,亦即以直接民权的精神,由地方贯彻到中央。

万能的政府

孙中山先生认为,建立五权分立的政府理由市政府是为人民谋幸福的,能力越大,则所谋求的幸福也越大,在方法上,主张依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种制权分立的原则,所组成的政府,才是完全的政府机关。

此外,为使政府万能,就必需实现专家政治的理想,因为是政府是一大部人事机器,为求其万能,除了使其结构完备外,还要考虑其组成分子的优异。因此除了在制度上一方面使人民有充分的控制政府管理国事的权,一方面政府要有治理政事,造福全民的能?另外,民权主义的架构中特别把考试权独立起来,其主要目的,就在实现专家政治的理想。

总统制和半总统制有什么区别

一、区别半总统制与总统制:

区别半总统制与总统制一般有两种标准,这两种不同的标准导致了对各国政治体制有不同的归类。

1、以是否设置“总理”或类似的内阁首脑职位为区别标准。

所有设置“总理”、“行政院长”或其他名称的内阁首脑职位的政体都归入半总统制,如法国、乌克兰、台湾地区;所有不设置内阁首脑职位的政体都归入总统制,如美国。这种区分标准仅局限于表象。

2、以内阁首脑的产生办法为区别标准。

如果内阁首脑由掌握实权的总统任命、免除、替换,内阁首脑的职位更类似于一个超级部长,那么这种政体和不设内阁首脑的政体一起,归入总统制,如俄罗斯;如果内阁首脑由占议会多数席位的政党推举产生,总统无权任免,只能接受议会的推举决定,那么这种政体就归入半总统制,如法国。这样划分出来的半总统制,其总统产生过程如同总统制,其总理产生过程如同议会制,是普遍意义上所说的半总统制。

总的来说,半总统制与总统制就是总统权力问题。

二、总统特征:

半总统制有以下几个特征:

1、总统为国家真正的权力中心,由国会选出的内阁总理只是辅助性质。

2、内阁的实际权力大大减弱,但其地位相对稳定,政局较平稳,不易发生剧烈震荡。

3、国会的权力相对缩小。

所以从根本上比较,半总统制政体实质上是总统制,因其具有总统制的以下两个特点:

1、作为国家元首的总统掌握着全国主要的最高行政权力;

2、总统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国会仅能从立法上对其实施影响,但不能利用不信任案迫使其辞职。

但同时又具有议会制的两个特点:

1、内阁由在议会中占多数的政党组成;

2、政府向议会负责。

从某种意义上说,半总统制下总统的权力比总统制下总统的权力要大,因为半总统制国家的总统拥有解散议会权、提议举行公民投票,甚至可以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时行使非常权力,而总统制下的总统一般不具备这些权力。所以半总统制国家的“三权分立”实质上成了围绕总统的权力,因为无论在法律上还是实际上总统都凌驾于行政、立法、司法三权之上。半总统制政体以法国最为典型。

政的组词有哪些

? ? ? ? ?常用的政的一些组词的含义

1.政号?

犹政令

2.政网?

法纪

3.政策?

国家、政党为完成特定的任务而规定的行动准则。

4.政治学?

研究国家学说﹑政治理论﹑政治制度和政治思想史的科学。

5.政令?

政策和法令。 政府发布的法令

6.政理

①政治:外结好孙权,内修政理。②政治清明,上了轨道:阴知奸党名姓,一时收禽,上下肃然,称为政理

7.政复?

即使;纵使。

8.政法?

1.法制。 2.法度﹑法规。 3.政治和法律的合称。 政治和法律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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