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七会议土地改革内容

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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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在土地革命时期制定的方针政策。

土地革命路线是中国共产党在土地革命时期制定的方针政策。1927年8月7日,中共中央召开紧急会议(八七会议)作出关于实行土地革命的决定。土地革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农民消灭封建和半封建性的土地占有制度的革命。

旧中国的广大农村,占农村人口不到10%的地主和富农,占有约70―80%的土地,借此残酷地剥削农民。而占农村人口90%以上的贫苦农民,只占有20―30%的土地,终年劳动,不得温饱。这种封建的土地所有制和封建的剥削关系,阻碍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中国长期以来穷困和落后的根源。因此,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是中国民主革命的基本内容之一。

1927年8月7日,中共中央紧急会议作出关于实行土地革命的决定,指出“土地革命问题是中国资产阶级民权革命中的中心问题”,是“中国革命新阶段的主要的社会经济的内容”。现时主要的是用“平民式”的革命手段,发动千百万农民自下而上地解决土地问题。规定要没收大地主和中地主的土地,没收一切所谓公产的祠族庙宇等土地,分给佃农及无地的农民。对于小田主则减租。强调贫农是农民运动的主要力量。

9月,中共中央提出:“对于小地主的土地必须全部没收,实现‘耕者有其田’的原则。”1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又扩大了土地没收的范围,规定“一切地主的土地无代价的没收,一切私有土地完全归组织成苏维埃国家的劳动平民所公有”。

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进一步制定了实行土地革命的纲领,纠正了关于在土地革命中“没收一切土地”的错误主张,指出应“无代价的立即没收豪绅地主阶级的财产土地,没收的土地归农民代表会议(苏维埃)处理,分配给无地及少地农民使用”;要保护工商业,反对均分小资产阶级财产的倾向。

同时,明确提出:农村豪绅地主阶级是革命的主要敌人。无产阶级在乡村中的基本力量是贫农,中农是巩固的同盟者。强调联合中农是保证土地革命胜利的主要条件。对于富农,则要根据它对革命的不同态度予以区别对待。凡富农已成为反动力量的地方,在反军阀、反地主豪绅的同时,应进行反富农的斗争;在富农继续同军阀地主豪绅斗争时,要争取它;党在目前阶段中的任务,乃在使这种富农中立,以减少敌人的力量。

随着红军和农村革命根据地的建立与发展,土地革命日益广泛和深入地开展起来,在斗争实践中经过摸索和总结,逐步形成了土地革命的路线、政策和方法。

中国革命的核心问题是农民问题,而农民问题的核心则是土地问题。中国共产党清醒地认识到,只有帮助贫苦农民解决土地问题,才能调动起浩浩荡荡的革命大军,夺取中国革命的胜利。党成立之后不久,就将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列入党的行动纲领。

党的土地革命路线和政策的形成,为中国土地革命运动的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指明了正确航向,对夺取中国革命胜利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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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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