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是如何集中财权的,各省与朝廷之间有着怎样的财政支配权?
这个问题有深度。
清朝自入关后,在财政体制上采用了高度的中央集权体制,地方上在财政这一块,长期以来,确切的说是整整200年左右绝对从属于中央,自主性相低,低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程度。
当然财权统归于中央,这是确保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削弱地方,维持大一统的重要举措,明清时期一以贯之,只不过清朝在沿袭明朝的制度后,对地方财政进一步的“改良”,获得了更为强势的财政支配权,对地方财政的控制力比起前朝更强。
集中财权的基本方法有二:通过调整起运、存留的比例,压缩地方财政存留,充实中央财政,这是最根本、最主要的手段,意图从经济上彻底杜绝地方做大的可能性,是维持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重要手段。
起运和存留是古代中央和地方上在财政收入分配上的重要内容,先说一下。
所谓“起运”,就是各地所征收的钱粮按一定比例起解中央户部和各部寺监,做为国家经费开支之用;所谓“存留”,就是各地征收的钱粮按一定比例存留本地,做为地方经费开支之用。
《清朝文献通考·国用二》:各省州县田赋,除输布政使司转输户部外,库存以待经费者是曰存留。
起运、存留之制,清朝在入关后直接沿袭了明朝制度将其继承了下来。
顺治初年,其起存比例仍然按照明朝的旧制来征收,所谓“顺治初,钱粮起存相半,考成之例尚宽”。
但是也就在顺治一朝,由于兵事紧急,开始裁减地方存留数额。
根据户部于顺治十一年上奏的全国岁入岁出的数据,原额地丁银31645668两,蠲免6394000两,地方存留8371696两,解运户部14803884两,解运各部寺监2076086两。
按这数据,起运为16879970两;存留为8371696两,地方存留占起存总额的33%,相对于“起存相半”的明朝旧例,地方存留已经少了一大截。
不过更刺激还在后头,随着统一战争的逐渐深入,清廷对地方的存留压榨越来越严重,全方位裁减地方政府各项开支,如官员薪水、吏书工食银等等,地方存留比例越来越低,康熙七年地方存留竟然直接被削到了1643237两,起运、存留比例严重失衡,地方存留比顺治年间低了5倍多。
直到康熙时的三藩之乱,地方存留几乎被中央充作军费“吃尽”,地方政府不得不私自向民间加派粮饷维持正常运作,“夫存留钱粮原留为地方之用,裁一分则少一分,地方官事不容己,不得不又派之民间,且不肖有司因以为利,是又增无限之苦累矣”。
在三藩之乱平定后,康熙意识到必须恢复地方上的存留以尽量维持地方的正常运转,但恢复仍然非常有限。
据康熙朝《大清会典》记载,康熙二十四年,起运总计为21938627两,地方存留总计为6289153两,存留占起存总数的22.3%,不过这还不是定数,还有更低的。
我根据光绪朝《大清会典事例》的数据计算,起运总额23722782两,存留总额3702340两,清廷一度把地方存留压倒了只占起运总额的15.6%,就这数据我还没算上火耗起存数额,如果算上了地方存留会更低。
所以,有清以来,地方上的存留始终仅占微弱的比例,这就突出了中央与地方在财权上的关系,中央占据了绝对优势。
而且清廷中央对起运钱粮特别重视,地方上如果解运不严,中途有贪污、偷盗、抢劫的事,均要严令赔补,补不了就要可就要抄家抵补了,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奏销制度的推行,使中央能全面总揽地方财政。
所谓“奏销制度”,就是从基层州县到中央户部提供各省收支清册,在户部进行充分审查以后,再由户部汇总皇帝。
在奏销册解给户部后,如果户部认为有种种收支不符、不合部例的问题,地方官必须对这些问题一一交待,交待不清或逾期未答者,中央便会对地方官进行惩处。
“若申册迟延一月及一年以上者,册籍遗漏舛错,及数不符者,巡抚以下,皆论如法”。
乾隆《大清会典》:凡岁课奏销,布政使司会所属,见年赋出入之数,申巡抚疏报,以册达部,曰奏销册。
备载旧管、新收、开除、实在四柱,条析起运、存留、支给、协拨、采办为数若干,以待检校。
部会全数而覆覈之,汇疏以闻,以慎财赋出入,以定奏销考成。
以起运、存留制度压缩地方财政,以奏销制度审查、总揽地方财政,使中央从财政角度牢牢掌控地方。
至于起运于中央的钱粮和地方上存留的钱粮自然有不同的功用。
中央主要支付大宗军饷、京饷、以及拨付给地方的协饷。
而地方上则用存留钱粮用以支付地方的官俸、驿站、夫马、祭祀、廪食、赈济孤贫等项。
这么一套下来地方上的存留钱粮所剩无几,根本就没有抗衡中央的资本,说白了清朝给地方的存留仅够勉强日常开支的。
这个现象直到太平天国起义开始慢慢改变,这场浩大的起义让清廷现有的财政体系难以支撑,遂下放财权,让地方自行办捐、收取厘金满足军需,所谓“粤匪窜扰以来,需饷浩繁,势不能不借资民力,历经各路统兵大臣及各直省督抚奏请,设局捐输,均已允行”。
此例一开,预示着清廷中央集权的财政体制慢慢瓦解。
综上所述,清朝地方财政相对于中央来说长时间处于从属地位。
直到清末这种中央集权的财政体制才趋向于崩溃。
引用文献:《清世祖实录》、康熙朝《大清会典》、乾隆朝《大清会典》、《清朝文献通考》、《清朝续文献通考》、光绪朝《大清会典事例》、《清史稿》、《东华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