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已经到法院等判决,公安机关还会侦查吗?
2022-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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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已经无权侦查!对于我们群众来说,法无禁止皆可为。
对于公检法来说,法无授权不可为。
案件递交到检察院时,公安机关连同案卷就递交了侦查终结报告书,检察院认为某些证据有问题时,可以退回公安进行二次补充侦查。
当案子到法院审判阶段,法院对部分证据要求检察院补充侦查,检察院有自己的侦查权,因公安机关的侦查权已经终结!!不可能去重新侦查,检察院也没有授权了!地方个别法院、检察院也有要求公安对某些证据进行确证,是不可以的,没有授权能力,公安机关也没有被授权职责。
公安机关强行再取得认定的证据为非法证据!!法院不能采用。
如:案子在审判阶段被告提交了无罪的证人证言,法院应三曹对案,进行法庭调查。
但是,法院为了推脱责任,让检察院、公安机关去调查认证是非法的,但这种现象普遍存在,取得的证据也是非法的,采信这些证据也是违法的,这其实是枉法办案的一种形式。
又如:审判阶段律师、被告申请对某人进行致伤原因进行鉴定,法院可以直接委托,也可以要求检察院委托去开展,但不能再推回公安机关了因此,案子到法院时,公安机关无权继续侦查,取得的证据也是非法的。
记住:法无授权不可为!